2 药品标准
2.1 正式名
2.2 汉语拼音
Buluofen Keli
2.3 标准号
WS-264(X-222)-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Granulae Ibuprofeni
2.5 主要活性成分
含布洛芬(C13H18O2)应为标量的90.0-110.0%。
2.6 性状
白色颗粒,味甜。
2.7 鉴别
取本品适量,用0.4%氢氧化钠溶液制成每ml中含布洛芬0.25m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0版附录24页)测定。在265与273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45与271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在259nm的波长处有一肩峰。
2.8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适量,在6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
其它 应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一册(1992年版126页)颗粒剂项下的有关规定。
2.9 含量测定
取本品,研细、精密称出适量(约相当于布洛芬80mg)置250ml溶量瓶中,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适量,振摇,使布洛芬全部溶解,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并稀释至刻度。过滤,弃去初滤液,精密量取续滤液5.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24页),在222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另取在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至恒重的布洛芬对照品87mg,用磷酸盐缓冲液(PH 7.2)制成每1ml中含15μg的溶液,同法测定,计算,即得。
2.10 作用与用途
2.11 用法与用量
2.12 注意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5.连续使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6.过量服用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停药后可消失。
2.13 剂量
口服,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
2.14 标示量
2.15 类别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术后所致发热。
2.16 制剂
口服,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
2.17 规格
0.2g。
2.18 贮藏
2.19 有效期
暂定二年。
3 布洛芬颗粒介绍
3.1 药品类型
化学药品
3.2 药品名称
3.3 药品汉语拼音
3.4 药品英文名称
3.5 成份
3.6 性状
3.7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3.8 适应症/功能主治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3.9 规格
每包含布洛芬
0.2克
3.10 用法用量
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1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12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13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14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5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3.16 备注
请仔细阅读介绍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