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易发生冷损伤的作业人员
3.1 寒冷季节户外低温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电力输变电线路施工与维护作业人员,铁路巡线作业人员,地质勘探作业人员,野外考察作业人员,农业、渔业、林业户外作业人员,海面、江河、水库的水上作业人员,道路运输作业人员,户外设施维修作业人员,环卫人员,快递人员,外卖配送人员,户外防疫人员等。
3.2 接触冷源设备或严寒介质的低温作业人员
酿造地窖作业人员、食品冷藏作业人员、接触化学制剂和低温介质(如干冰、液氮、液氨、液氯、液氦、氟利昂)的作业人员等。
3.3 冷水作业人员
潜水人员、水下救援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等。
5 局部性冷损伤的临床表现
5.1 冻结性冷损伤
冻伤多出现在暴露部位,可发生在任何皮肤表层上,以面部、耳鼻、四肢等处最为多见。临床表现最初为寒冷感和针刺样疼痛、皮肤苍白或蜡黄,继而出现麻木和知觉丧失。可出现红斑、水肿或水疱。
5.1.1 冻伤分为4度
Ⅰ度冻伤损伤表皮层,受冻部位有轻度刺痛、痒感或灼热感,受冻皮肤早期苍白,复温后局部呈红色或微紫红色,充血、水肿,无水疱。
Ⅱ度冻伤损伤达真皮层,有剧烈跳痛或刺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红色或暗红色,水肿明显,触之灼热:有较大水疱,水疱内充满橙黄或粉红色透明浆液性液体,疱底鲜红。
Ⅲ度冻伤损伤深达皮下组织,感觉迟钝,复温融化后,创面由苍白变为紫红或青紫色,皮温较低,水肿明显,有散在的厚壁血性水疱,疱底暗红,有血性渗出。
ⅠⅤ度冻伤损伤深达皮肤全层、皮下、肌肉及骨骼等组织,感觉丧失,肢体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紫蓝色或青灰色,皮温低,中度水肿,可有厚壁血性小水疱,疱液咖啡色,疱底污秽,严重时无水疱。
5.2 非冻结性冷损伤
发病早期患处皮肤灰白或苍白、感觉消失、轻度水肿,无冻结,无脉搏搏动。脱离冷环境或复暖后数小时,患肢血管充盈,患处皮肤明显充血、水肿,可出现严重烧灼痛,肢体近端感觉恢复而远端未恢复,可有水疱。内、外环境因素引起肢体冷却,刺激因素消除后肢体持续冷敏感性增高是突出症状。
6 预防冷损伤的措施
6.1 注意保暖
进行户外作业前,要充分了解作业地区的气候和地理环境,注意防寒、防风和防潮。在低温环境里,要对身体和头部等进行局部防护隔热,饮用热水等,保持身体温度。衣着宜保暖、透气、干燥,防止过热,及时脱掉被汗水或冰雪浸湿的衣物,采取保暖措施,如更换干燥保暖衣物、手套、袜子、毛毯等。避免久站或静止不动,可适时按摩、揉搓暴露部位以防发生冷损伤。
6.2 加强易感人群健康检查
感觉麻木是冷损伤发生的预警症状,如果不及时处理,将进一步发展为严重损伤。加强对低温作业劳动者健康检查,若发现有手、脚、颜面等部位的麻木、疼痛或者感觉异常,要及时停止工作,进行保暖等相应处理。
6.3 保证足够的营养和休息
饮食以富含蛋白质的热食为主,如瘦肉类、蛋类、鱼类、大豆和豆制品:摄取热饮,如糖水或运动型饮料。多吃水果蔬菜。保证充足的睡眠。在高原等严重缺氧地区保证足够的氧气。饮酒后不宜户外活动。
6.4 加强适应性训练
7 局部性冷损伤的救治处置
冷损伤的救治首先应明确损伤类型,根据各类型冷损伤致死率及致残率,救治顺序为:
7.1 冻结性冷损伤的现场救治
对冻伤患者的救治首先应明确是否应将冻结组织解冻,如解冻后有复冻的可能,则不宜解冻,在完全排除复冻危险后,即应开始进行冻伤肢体的复温治疗。温水快速复温是目前最有效的复温方法,具体复温过程如下:
复温时,脱掉患者被冰雪浸渍湿的衣物,以及可能影响患者血液灌注的紧身衣物或者饰品,可以就地取材,化雪烧水,或者使用复温设备,以改善微循环,避免冻伤休克,减少局部或全身并发症的发生。
复温水温应维持在37~42℃,浸泡冻伤部位,液面应高出冻伤部位2~3cm。复温过程中应使用温度计进行水温监测,保证水温在适合范围内。如果现场没有温度计,救护人员可将手伸入复温的水中30秒,保证水温在可耐受范围内,且不引起烫伤。当冻伤皮肤组织发红或发紫,触之柔软,提示复温完成,一般需要30分钟左右。
复温完成后,要保证冻伤部位足够温暖,防止再次冻伤或者二次伤害。复温过程中,严禁揉搓、按摩冻伤部位,如果鞋靴、袜子与患部冻结在一起,应连同鞋靴、袜子一起浸泡复温,待其融化后再用剪刀将鞋靴、袜子剪掉,不可强行脱下。不易浸泡的冻伤部位,如鼻、面颊、耳廓等部位,可用温湿毛巾局部热敷。
7.2 非冻结性冷损伤的救治
发现非冻结性冷损伤患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患者患处感觉消失,送医时须避免机械损伤及受冷,足部损伤患者不能行走。患肢出现剧烈疼痛时给予药物治疗。患者脱离冷环境后缓慢自行复暖,不需做主动复温,快速复温和按摩伤部均可加重组织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