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咬伤诊疗规范

法规文件 诊疗规范 猴咬伤 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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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hóu yǎo shāng zhěn liáo guī fàn

2 基本信息

猴咬伤诊疗规范》为《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的一部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1年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17号)印发。

《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 年版)》包含以下部分:

一、狂犬病诊疗规范

二、犬咬伤诊疗规范

三、猫抓咬伤诊疗规范

四、啮齿动物致伤诊疗规范

五、蛇咬伤诊疗规范

六、猴咬伤诊疗规范

七、马咬伤诊疗规范

八、猪咬伤诊疗规范

九、禽类啄伤诊疗规范

十、胡蜂蜇伤诊疗规范

十一、海蜇蜇伤诊疗规范

十二、蚂蚁蜇伤诊疗规范

十三、蜱咬伤诊疗规范

十四、蜘蛛咬伤诊疗规范

十五、石头鱼刺伤诊疗规范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常见动物致伤诊疗工作,提高医疗救治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张少伟、杜青阳

电 话:010-68791821、68792989

传 真:010-68791823

附件:常见动物致伤诊疗规范(2021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7月29日

4 全文

猴咬伤诊疗规范

猴是多种非人灵长类动物的总称。我国分布最广、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猕猴,它们是人们在野生动物旅游中主要的观赏对象,也被广泛应用于科学实验。猴咬伤主要发生在与猴有接触的科学研究人员、动物饲养及管理人员,其次为参与野生动物旅游的游客等。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猴咬伤后的诊疗工作,预防伤口非特异性感染狂犬病破伤风、B 病毒感染造成的相关疾病,制定本规范。

4.1 一、发病机

猴咬伤,尤其是野生猴咬伤,除可造成伤口非特异性感染外,还可能引起狂犬病(Rabies)、破伤风(Tetanus)以及B病毒(B virus,BV)感染狂犬病病死率几乎为100%,重症破伤风病死率为 30%~50%,B 病毒感染即使经过积极抗病毒治疗,病死率仍约为 20%。

4.2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根据被猴咬伤的病史和伤口的临床表现,可明确猴咬伤的诊断。猴咬伤的鉴别要点在于是否被猕猴属的猴咬伤,被猕猴属的猴(如恒河猴、食蟹猴、藏酋猴等)咬伤应视为B病毒暴露

4.3 三、诊疗流程

猴咬伤患者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15 分钟,尽快转运至有动物伤害救治经验的医疗机构,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医师进行规范处置,其流程主要包括:

(1)伤情评估

(2)伤口处理;

(3)预防伤口非特异性感染

(4)预防破伤风

(5)预防狂犬病

(6)预防 B 病毒感染

4.4 四、诊疗原则

4.4.1 (一)伤情评估

1.接诊医师首先应检查伤口有无活动出血。存在活动出血的伤口首选压迫止血,对于压迫后仍有出血四肢伤口应采用止血止血。对于存在低血容量性休克患者,应首先纠正休克,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2.接诊医师应询问患者受伤时间、受伤环境及经过、基础疾病及过敏史、既往破伤风疫苗接种情况、既往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等。

3.接诊医师检查并记录伤口部位、大小形状、深度、受污染程度、有无明显异物残留等。4.可行的情况下,接诊医师可尝试联系猴管理者,尽可能明确造成咬伤的猴种类、年龄、健康情况等。

4.4.2 (二)伤口处理。

4.4.2.1 1.伤口冲洗

无论患者是否曾经自行冲洗伤口,接诊医师均应仔细进行伤口冲洗。为减轻患者疼痛,可酌情进行局部麻醉。对于皮肤伤口,应使用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冲洗伤口 15 分钟。如条件允许,建议使用具有国家二类医疗器械资质的专业冲洗设备和专用冲洗剂对伤口内部进行冲洗冲洗时应避免水流垂直于创面,应让水流方向与创面成一定角度,以提高冲洗效果并减少冲洗导致的组织损伤。对于污染严重和就诊延迟(超过 6 小时)的病例,冲洗的同时用无菌棉球或无菌纱布擦拭创面以利于更彻底的清除创面附着的污染物。对于小而深的伤口,应考虑在解剖学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扩创后冲洗。如不能扩创,应考虑将冲洗设备(如注射器针头)深入伤口中冲洗,避免伤口内水流交换不充分。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以避免肥皂液残留。对于眼睛和黏膜伤口,应用清水生理盐水冲洗 15 分钟。

4.4.2.2 2.伤口消毒

彻底冲洗后用含碘消毒剂(如稀碘伏消毒伤口内部。

4.4.2.3 3.清创术

所有严重的猴咬伤伤口均需进行清创术,术中应仔细探查伤口,避免遗漏肌腱血管神经、骨等深部组织损伤,并避免异物残留于伤口内。必要时可适当扩大伤口,肢体部位沿纵轴切开,经关节切口作S 形切开;由浅至深,切除失活的组织,清除血肿凝血块和异物,对损伤肌腱神经酌情进行修复或用周围组织掩盖;最后再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并彻底止血

4.4.2.4 4.伤口闭合

伤口是否进行Ⅰ期缝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受伤时间、受伤部位、伤口的污染程度、病例的基础健康状况以及医务人员的临床经验等。猴咬伤伤口感染风险较大,对于存在高感染风险因素的病例应避免Ⅰ期缝合,如就诊延迟(超过 6 小时)、不易冲洗清创的穿刺伤、贯通伤、累及手足部位的伤口、伴有广泛软组织缺损的伤口、合并糖尿病免疫功能缺陷以及接受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病例等。此类伤口应充分冲洗、清创、开放引流,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伤口内可放置引流条或引流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3~5 天后根据伤口情况决定是否延期缝合。伤后6 小时以内就诊的头面部伤口,由于美观的需求较高,并且头面部供血丰富,建议进行Ⅰ期缝合。5.敷料选择:猴咬伤的伤口一般采用导流性较好的惰性敷料,如吸水纱布、灭菌脱脂棉、绷带等;包扎的方式需注意防止过于紧密的包扎,进而造成局部血运障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湿性愈合”的方式加速伤口的愈合。

4.4.3 (三)预防伤口非特异性感染

预防伤口感染的关键在于尽早正确地进行彻底的伤口冲洗、清创及伤口覆盖或闭合。对于非常表浅的猴咬伤伤口,不需预防性应用抗生素。对于存在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推荐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如咬伤手部或生殖区、难以清创的深部伤口、伴有深静脉和(或)淋巴管受损的伤口、伤口毗邻骨或关节(包括人工关节)、糖尿病免疫功能障碍的患者(如艾滋病、肝炎、脾切除后、恶性肿瘤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以及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等)、伴有挤压伤的伤口。在得到药敏结果前建议使用广谱抗生素,应覆盖链球菌(Streptococcus)、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和侵蚀艾肯菌(Eikenella corrodens)等猴口腔和人表皮常见细菌,推荐加酶抑制剂的复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或喹诺酮口服 3~5 天,得到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后应根据药敏结果调整抗生素使用。

4.4.4 (四)预防破伤风

猴咬伤伤口属污染伤口,感染破伤风几率较高,应根据《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19 年版)》中附件1《外伤破伤风疫苗被动免疫制剂使用指南》进行破伤风预防。

4.4.5 (五)预防狂犬病

猴虽非狂犬病储存宿主,但可能感染发病,尤其是野生猴咬伤,具有一定传播狂犬病风险,应根据现行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规范、指南进行狂犬病预防。

4.4.6 (六)预防 B 病毒感染

除被咬伤之外,被猕猴抓伤,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接触猕猴的眼、口、生殖道分泌物、神经组织脑脊液,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接触到被猕猴污染的物品(如笼子)都属于B 病毒暴露,可能引起 B 病毒感染。人感染 B 病毒后可发生皮肤损害、淋巴结肿大及流感样症状,甚至引起致命的脑脊髓炎暴露后5日到 3 周,感染者可能出现以下 3 种表现:

1.暴露部位出现水泡状或溃疡性病变、麻刺感、疼痛或发痒,并且局部淋巴结肿大;

2.流感样症状、伴发热和肌痛,后续可能出现暴露部位附近麻木感觉异常发热结膜炎腹痛、肝炎或肺炎,更严重者会继发中枢神经症状;

3.恶心呕吐以及头痛中枢神经症状,可能进展为脑膜刺激征脑神经缺陷、构音障碍吞咽困难癫痫发作、瘫痪呼吸衰竭昏迷

预防 B 病毒感染的关键是尽早(5 分钟以内)开始规范的伤口处理,尤其是及时的、充分的伤口冲洗消毒。不建议在冲洗前从伤口采集培养标本,因为这会延迟冲洗,甚至可能会使伤口表面的病毒进入伤口深部,可在冲洗结束后采集标本送培养,但培养结果阳性只能说明存在高风险暴露,但不能证明感染了 B 病毒。推荐在暴露时、暴露后3~6 周(或在有症状时)各采集一次患者血清进行抗体检测,若两次抗体滴度升高≥4倍,提示 B 病毒急性感染,对于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暴露后预防的患者应在暴露后 3 个月复查血清抗体

——暴露发生 5 日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推荐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暴露后预防:

1.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暴露于高风险猕猴(例如免疫功能不全的、已知排毒的、有 B 病毒感染症状);

2.未经过充分冲洗破损皮肤或黏膜暴露

3.头、颈部、躯干的裂伤;

4.深的穿刺样咬伤;

5.被接触过猕猴神经系统可疑皮损、黏膜、眼的组织体液的针刺伤;

6.被猕猴口腔生殖道病变的液体、神经组织污染的物体或已知含病毒的物体引起的撕裂伤穿刺伤;

7.伤口冲洗后 B 病毒培养阳性暴露

——暴露发生 5 日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也应考虑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暴露后预防:

1.已经充分冲洗的黏膜暴露皮肤裂伤;

2.被生病的或免疫功能不全的猕猴血液污染的针刺伤;

3.被体液污染的或可疑感染细胞培养污染的物体造成的穿刺伤或裂伤。

——以下情况不建议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暴露后预防:

1.完整皮肤暴露

2.暴露于猕猴以外的非人灵长类动物。

伐昔洛韦是 B 病毒暴露后预防的首选药物,伐昔洛韦在胃肠道中会转化为阿昔洛韦,可比直接口服阿昔洛韦获得更高的阿昔洛韦血药浓度。由于其具有妊娠期间用药经验阿昔洛韦被推荐为妊娠女性的 B 病毒暴露后预防首选药物,并且也可作为非妊娠者的伐昔洛韦的替代药物

B 病毒暴露后预防伐昔洛韦的剂量是每8 小时口服1次,每次 1g,阿昔洛韦剂量是一日口服5 次,每次800mg。暴露后预防疗程建议为 14 日。

5 编写专家组名单

组长

王传林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副组长

殷文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庆军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刘斯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范昭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白峰 北京市大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宾文凯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陈名智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晋江中医

邓玖旭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丁庆明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杜望 浙江大学丽水医院

杜哲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冯祖欣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郭慧 河北省人民医院

郭贯成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郭树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

郭志涛 天津市西青医院

何武兵 福建省立医院

黄磊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菅向东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蒋荣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康新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康建华 江西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

院兰频 浙江大学丽水医院

李明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李洪臣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医院

李建国 河北省人民医院

李其斌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永武 厦门市第五医院

李宗浩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梁子敬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林起庆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刘珵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刘凤娥 长沙市第一医院

陆军 安徽省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吕新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苗冬滨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潘群婕 浙江大学丽水医院

皮党育 广东省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邱泽武 北京市解放军总院第五医学中心

曲晨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石 斌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唐华民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唐映利 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

王博 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王敬 陕西省汉中市中心医院

王威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华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医院

王培戈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魏蜀一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王万春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王义宣 江西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王志伟 北京丰台医院

吾路汗·马汗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吴纪峰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吴俊华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吴凌峰 浙江大学丽水医院

肖敏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谢璐涛 浙江大学丽水医院

谢增如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徐哲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薛乔升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颜长护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晋江中医

杨凯春 厦门市第五医院

杨树青 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张艳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

张志升 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张中良 北京市顺义区结核病防治中心

赵宇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郑以山 南京市第二医院

朱思奇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朱政纲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庄鸿志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晋江中医

庄天从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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