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帕利

药物 生殖系统肿瘤用药 新型抗肿瘤药物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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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pà mǐ pà lì

2 英文参考

Pamiparib

3 药品名称

帕米帕利

Pamiparib

5 是否需要检测靶点

6 制剂与规格

胶囊:20mg

7 适应

帕米帕利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患者的治疗。

8 合理用药要点

1.帕米帕利推荐剂量为60mg/次,每天两次,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2.建议患者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点口服给药,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打开胶囊。本品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3.如果患者发生呕吐或漏服一次药物,不应额外补服,应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4.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17例患者中[BGB-290-102患者例数(N)=128、BGB-290-AU-002(N)=101和BGB-290-201(N)=88],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恶心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呕吐、疲乏、血小板减少症、食欲减退、腹泻腹痛、AST升高、ALT升高、血胆红素升高以及淋巴细胞减少症。

5.为管理帕米帕利血液学不良反应,需定期检测全血细胞计数。建议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周检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

6.为管理药物不良反应,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考虑暂停治疗或减量。第一次推荐剂量减至40mg/次,每天两次。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减至20mg/次,每天两次。针对非血液学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要求参见表10和表11。

表10 针对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剂量调整

CTCAE*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不能通过预防治疗,或经过治疗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

暂停服用本品不超过28天直至不良反应缓解

在下调的剂量下恢复本品治疗

治疗后持续存在的CTCAE 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永久停药

*注: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的不良事件通用术语评估标准4.03版(NCI-CTCAEv4.03)确定严重程度分级。

表11 针对血液学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剂量调整

贫血

血红蛋白<90g/L)

首次发生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 ≥90 g/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40mg每天两次给药

再次发生

基于临床评估给予适当的支持性治疗并继续以40mg每天两次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L,以40mg每天两次继续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 90g/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天两次给药

贫血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天两次给药

在20mg每天两次剂量水平再次出现贫血危及生命,且贫血不是由于其他干扰事件(如胃肠道出血)引起,应停用本品

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109/L或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ANC≥ 1.5×109/L或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缓解,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PLT)<50×109/L]

暂停给药,直到恢复至PLT≥75×109/L或基线水平,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7.允许合并使用强效/中效/轻效CYP3A抑制剂,无需调整剂量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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