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537—2017 居民健康卡数据集

医疗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卫生标准

目录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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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S 537—2017 jū mín jiàn kāng kǎ shù jù jí

2 英文参考

Dataset of residents' health card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537—2017《居民健康卡数据集》(Dataset of residents' health card)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7月25日《关于发布〈居民健康卡数据集〉等18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7〕8 号)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居民健康卡数据集》等18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8 号

现发布《居民健康卡数据集》等18项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537—2017 居民健康卡数据集

WS 538—2017 医学数字影像通信基本数据集

WS 539—2017 远程医疗信息基本数据集

WS 540—2017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基本数据集

WS 541—201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数据集

WS 542—2017 院前医疗急救基本数据集

WS 375.13—2017 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13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543.1—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WS/T 543.2—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2部分:用户卡技术规范

WS/T 543.3—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3部分:用户卡应用规范

WS/T 543.4—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用户卡命令集

WS/T 543.5—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5部分:终端技术规范

WS/T 543.6—2017 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 第6部分: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检测规范

WS/T 544—2017 医学数字影像中文封装与通信规范

WS/T 545—2017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WS/T 546—2017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统一通信平台交互规范

WS/T 547—2017 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WS/T 548—2017 医学数字影像通信(DICOM)中文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

上述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11〕60号)、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健康卡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综发〔2012〕26号)中的附件7-11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5日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湖北省卫生信息中心、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建平、徐勇勇、郝惠英、李岳峰、王存库、肖兴政、白和健、徐凤龙、李岩。

6 标准正文

居民健康卡数据集

6.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健康卡卡内数据文件结构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数据元目录、数据元值域代码、数据元存储编码规则及补齐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中心、制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制作、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卡的全过程。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 人的性别代码

GB/T 2261.2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 婚姻状况代码

GB/T 3304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658 学历代码

GB/T 4761 家庭关系代码

GB/T 6565 职业分类与代码

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T 14396 疾病分类与代码

WS 218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WS 363(所有部分)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WS 364(所有部分)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WS 365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

WS 370 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6.3 3 术语和定义

WS 363、WS 364、WS 37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居民健康卡 residents health card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拥有的,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身份识别,满足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基础载体,是计算机可识别的CPU 卡。

6.4 4 数据集元数据属性

依据WS 370,数据集元数据属性见表1。

表1 数据集元数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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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5 数据元目录

6.5.1 5.1 数据元公用属性

数据元公用属性见表2。

表2 数据元公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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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5.2 数据元专用属性

6.5.2.1 5.2.1 身份识别数据——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3。

表3 身份证件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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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 5.2.2 身份识别数据——人口学信息

人口学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4。

表4 人口学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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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 5.2.3 身份识别数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5。

表5 联系方式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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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 5.2.4 卡识别数据——卡基本信息

卡基本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6。

表6 卡基本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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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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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5 5.2.5 卡识别数据——发卡机构信息

发卡机构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7。

表7 发卡机构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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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6 5.2.6 基础健康数据——生物标识

生物标识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8。

表8 生物标识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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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7 5.2.7 基础健康数据——免疫接种

免疫接种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9。

表9 免疫接种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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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8 5.2.8 基础健康数据——医学警示

医学警示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10。

表10 医学警示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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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9 5.2.9 管理数据——门诊摘要

门诊摘要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11。

表11 门诊摘要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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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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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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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0 5.2.10 管理数据——病案首页

病案首页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12。

表12 病案首页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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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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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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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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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1 5.2.11 管理数据——费用结算信息

费用结算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见表13。

表13 费用结算信息数据元专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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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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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6 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6.6.1 6.1 身份证件类别代码

身份证件类别代码规定了公民个人身份证件的代码。

采用2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14。

表14 CV02.01.101 身份证件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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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6.2 医疗费用来源类别代码

医疗费用来源类别代码规定了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类别代码。

采用 2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15。

表15 CV07.10.003 医疗费用来源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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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6.3 ABO 血型代码

ABO 血型代码规定了本人按照 ABO 血型系统分类血型代码。

采用 1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16。

表16 CV04.50.005ABO 血型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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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6.4 药物剂型代码

药物剂型代码规定药物的不同生产工艺的代码。

采用 2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0”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17。

表17 CV08.50.002 药物剂型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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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7(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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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7(续)

image.png

6.6.5 6.5 用药途径代码表

用药途径代码规定药物使用途径的代码。

采用2层3位数字顺序代码,第1层表示用药途径,用1位数字表示,按升序排列;第2层表示这种用药途径的用药方式,用2位数字表示,按升序排列。见表18。

表18 CV06.00.102 用药途径代码表

image.png

表 18(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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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6.6 门诊费用分类代码

门诊费用分类代码规定了门诊就医者因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类别的代码。

采用 2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19。

表19 CV07.10.001 门诊费用分类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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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6.7 出院诊断-主要诊断入院病情代码

出院诊断-主要诊断入院病情代码规定了出院诊断-主要诊断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的评估情况分类的代码。

采用 1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20。

表20 CV05.01.100 出院诊断-主要诊断入院病情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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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6.8 住院患者血清检查的项目代码

住院患者血清检查项目代码规定了住院患者接受血清检查的项目类别的代码。

采用 1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21。

表21 CV04.50.000 住院患者血清检查项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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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 6.9 诊断符合情况代码

诊断符合情况代码规定了诊断符合情况类别的代码。

采用 1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22。

表22 CV05.10.100 诊断符合情况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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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 6.10 疾病诊断类别代码

疾病诊断类别代码规定了疾病诊断类别的代码。

采用 2 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 23。

表23 CV05.01.101 疾病诊断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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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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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 6.11 病情转归代码

病情转归代码规定了在某一时间段内,评价患者病情变化情况的代码。

采用1位数字顺序代码,从“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24。

表24 CV05.10.010 病情转归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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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2 6.12 麻醉方法代码

麻醉方法代码规定了实施手术/操作时所采用的麻醉方法的代码。

采用2层2位数字表示,第1层表示麻醉作用范围,用1位数字表示,按升序排列;第2层表示麻醉的用药方式或部位,用1位数字表示,按升序排列。见表25。

表25 CV06.00.103 麻醉方法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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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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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3 6.13 手术切口愈合等级代码

手术切口愈合等级代码规定了居民健康卡持卡人所接受手术的切口愈合类别的代码。

采用1位数字顺序代码,从“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26。

表26 CV05.10.023 手术切口愈合等级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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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4 6.14 住院期间输血品种代码

住院期间输血品种代码规定了居民健康卡持卡人住院期间输入的全血血液分类别的代码。

采用1位数字顺序代码,从“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27。

表27 CV08.50.004 住院期间输血品种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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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5 6.15 住院费用类别代码

住院费用类别代码规定了住院者因住院产生的费用类别的代码。

采用2位数字顺序代码,从“01”开始编码,按升序排列。见表2。

表28 CV07.10.002 住院费用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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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7 数据元存储编码规则及补齐规则

WS363.1中有关卫生信息数据元数据类型与表示格式的规定适用于本标准。

居民健康卡数据元表示格式的内容说明见表29。

表29 表示格式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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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卡内数据元存储编码规则及补齐规则见表30。

表30 数据元存储编码规则及补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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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8 示例

居民健康卡数据元存储编码示例参见附录A。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居民健康卡数据元存储编码示例

居民健康卡数据元存储编码实例见表A.1。

表 A.1 居民健康卡数据元存储编码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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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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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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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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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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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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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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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居民健康卡数据集》标准解读

一、标准起草背景

居民健康卡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标准推进实施、面向全国居民发放、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及实现健康管理的基础载体。同时,居民健康卡也是卫生信息化整体框架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联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国家、省、地市三级信息平台,实现跨业务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开展协同服务,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直接服务群众。在功能上,居民健康卡将逐步统一现有的医院就诊卡、新农合一卡通、免疫接种证、妇幼保健卡等,实现优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就医流程优化,为居民提供跨机构、跨地区的就医“一卡通”服务,改善就医感受,提高服务质量。

过去,居民到各医疗机构就诊,在各医疗机构所保存的个人电子病历是独立的“信息孤岛”,通过居民健康卡的“穿针引线”,实现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区域的共享。居民健康卡还可以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各类应用数据库进行交互处理,实现数据共享,促进跨机构就医应用开展;进行本地及新农合异地结算;利用居民健康卡的信息存储功能,用于新农合的脱机异地报销。

然而,使用居民健康卡,必须解决居民健康卡全国通用的统一数据标准需求。本标准重点围绕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身份识别,满足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基础载体,在数据层面的需求来制定标准。

二、标准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制作、发行、使用居民健康卡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联合发卡机构、持卡人和生产企业。

三、标准制定的方法和依据

主要根据原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卫办发〔2011〕60号)、第二次修订说明(卫统中心便函〔2012〕26号)等相关文件,并参照WS 363-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WS 364-2011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WS 365-201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等相关标准要求。

四、标准使用的说明

本标准制定遵照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可扩展性。(3)内容上坚持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4)坚持卡内文件结构稳定性,确保发卡工作稳定开展和卡片全国通用。(5)格式遵循符标准制定管理要求。在各地工作中,要求严格遵循本标准,本标准全文都是制卡必须包含内容。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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