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选择性缄默症诊疗规范(2020年版)》是《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的一部分。《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 年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年1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45号)印发。
3 诊疗规范全文
3.1 (一)概述
选择性缄默症(selective mutism,SM)通常起病于童年早期(5岁前),表现为患者对于讲话的场合及对象具有明显的选择性。患者在某些场合(如一级亲属)可以表现出充分的语言能力,但在某些特定场合(如学校、社交场合)却持续地不能说话。其发生需要排除器官功能障碍或语言理解障碍等原因。选择性缄默症可显著妨碍患者的学业成就或社交交流,其患病率为 0.03%~1%,不同性别间无显著差异。
3.2 (二)病理、病因及发病机制
选择性缄默症的病因与生物学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有关。环境因素包括父母社交抑制、过度保护、过度严厉或角色缺乏,还与创伤、生活环境不稳定、语言环境的改变等有关。患者常伴有显著的气质特点,如行为抑制、负性情感等。该病与社交焦虑障碍在遗传方面有很大重叠。
3.3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选择性缄默症最常出现的场所是学校或面对陌生成人时,可表现为无法开始说话,或无法回应别人对其说话,或偶发出呢喃或单音。有的患者可使用其他非语言方式与人交流(如某些手势、点头、微笑、书写等)。有的患者在不需要言语的场合可能表现出社交意愿。该病起病隐匿,多数患者在一级亲属面前表现正常。常于入学一段时间后因为始终不能达到学校对于儿童语言的要求,引起关注后被父母带去就医。由于在需要语言表达的场合不能说话,患者难以与老师和同学交流,导致学业和同伴功能受损明显,常被同龄人排挤,并伴随其他情绪和行为问题。最常共病社交焦虑障碍。患者的神经系统检查及智能评估多为正常。通过韦氏智力测验等标准化评估,儿童的语言表达及理解力应在相应年龄儿童的两个标准差范围内。
3.4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1.诊断要点
在患者的语言理解及表达能力基本正常的情况下,其在某些应该讲话的特定场合(固定且可预测)不能讲话,而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其他场合言语表达基本正常,且症状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持续时间至少 1 个月(并非入学后的第 1 个月)。上述症状不能用缺乏口语知识、对所需口语有不适感来解释。
2.鉴别诊断
诊断应排除其他神经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特定性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等。常见共病为社交焦虑障碍,如两种障碍均表现突出,应给予共病诊断。
3.5 (五)治疗原则与常用药物
选择性缄默症尚无统一的治疗方法,原则上以心理治疗(行为治疗和家庭治疗)为主,结合语言训练,存在共病或难治性病例可辅以药物治疗。目前尚无药物被批准用于治疗选择性缄默症,临床研究发现氟西汀可缓解症状,宜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至每日 20~40 mg。
3.6 (六)疾病管理
大部分患者随年龄增长症状缓解,但部分患者症状延续至成人。疾病控制需要家长、医生、教师共同合作,制定综合的个体化治疗方案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及早的诊断和干预有利于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