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适应证
1.肢体的原发恶性肿瘤,应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变限于骨内,无远距离转移者可考虑肿瘤段切除,远段肢体再植。
2.肢体严重感染(例如不能控制的气性坏疽),或药物和一般手术无法控制的化脓性感染并发严重败血症,威胁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应及时截肢。
3.肢体严重而广泛的损伤,无法修复或再植者,须当机立断施行截肢术。
4.由于动脉血栓形成、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体供血不足,已有明显坏死者,应截肢。
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5 术前准备
1.截肢会给病人带来严重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创伤,因此,应详细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解释截肢的必要性和假肢装配及使用中的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如系开放性截肢,尚需说明须再次截肢。
2.开放性截肢后再截肢的病人,最好等待伤口愈合后手术;如未愈合,应先植皮。
3.除因供血不足以致肢体坏死者外,所有截肢应于截断平面的近心端置充气止血带,以减少失血,保持术野清晰。
7 手术步骤
1.体位、皮瓣设计 同前臂截肢术。切开及筋膜下分离皮瓣[图1]。
2.处理神经、血管 在肱二头肌内缘分离出正中神经、肱动、静脉和尺神经,其位置因平面不同而异[见断肢(指)再植术],按常规方法切断。一般上臂残肢的适宜长度为13~20cm。在此范围内,桡神经已绕向肱骨后外侧,难以预先分离,可于截肢后再行处理。
3.截肢 于截断平面下1~2cm环形切断肌肉。如系上臂下1/3截肢,可将肱三头肌腱自鹰嘴分离为腱膜瓣以覆盖骨端。于肌肉回缩的断面切开骨膜,锯断肱骨,截除病肢。处理桡神经。于肱骨和肱三头肌间找出肱深动、静脉,双重结扎。松开止血带,彻底止血,置胶皮片引流后缝合筋膜和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