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肤癌

放射性疾病 疾病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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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fàng shè xìng pí fū ái

2 英文参考

radiation skin cancer[GBZ 106—2020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

3 定义

放射性皮肤癌(radiation skin cancer)是指在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放射性损伤的基础上发生皮肤癌[1]

4 放射性皮肤癌的诊断与处理

[1]

4.1 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职业史、受照史、射线种类、吸收剂量和临床表现,参考辅助检查组织病理学,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的皮肤疾病而作出诊断。

4.2 诊断依据

4.2.1 受照史

有明确的从事相关放射性工作的经历。局部皮肤发生慢性放射性损伤并在此基础上发生癌变。

4.2.2 临床表现

放射性皮肤癌临床表现为以下特点:

a) 肿瘤发生在受电离辐射损害部位皮肤并排除皮肤转移癌的可能性。

b) 有潜伏期,长短不一,一般为 10 a~20 a,最长可达 30 a。

c) 癌前表现为射线所致的慢性皮炎、角化增生或长期不愈的溃疡

d) 放射性皮肤癌的分期和临床表现详见附录 F。

4.2.3 组织病理学

病变皮肤组织病理学证实存在恶性肿瘤细胞恶性黑色素瘤除外),必要时行免疫组织化学检测

4.3 处理原则

放射性皮肤癌的处理应该遵照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原则,具体如下:

a) 已确定为由电离辐射引起的皮肤组织损伤患者,应脱离放射线工作。

b) 对受到电离辐射引起的皮肤损害区域涂抹防护油膏,避免皮肤皲裂、破溃。

c) 受电离辐射损害部位皮肤出现不易愈合的溃疡或明显肿物增生时尽早手术切除。

d) 对慢性放射性皮肤损害患者应定期进行医学随访

e) 对发生在受电离辐射损害部位皮肤有长期不愈的溃疡或角化增生应做病理检查。一旦病理确诊发生癌变,应明确分期,尽早采用手术治疗。

f) 对于已经证实存在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时,需要手术与药物综合治疗,有条件时可联合免疫调节剂治疗。同时采取正确的护理措施。参见附录 D 和附录 G。

4.4

5 皮肤癌的 TNM 分期和临床分期

(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八版)

5.1 TNM分期

5.1.1 原发肿瘤(T)分期

TX:无法对原发肿瘤作出估计。

T0:未发现原发肿瘤

Tis:原位癌

T1:肿瘤最大直径<2 cm。

T2:肿瘤最大直径≥2 cm,但<4 cm。

T3:肿瘤最大直径≥4 cm,或者存在轻微骨侵蚀、累及皮下神经或深部浸润

T4:任何大小肿瘤侵及破坏骨皮质和(或)骨松质骨髓

注:T3中的深部浸润为被定义为浸润深度超过皮下脂肪或大于6 mm(测量方法为从临近正常皮肤的颗粒细胞层至肿瘤基底)。若多个肿瘤同时发生,应以最高T分级的肿瘤作分级,并在括弧中指肿瘤数目,如T2(5)。

5.1.2 区域淋巴结(N)分期

NX:无法对区域淋巴结作出估计。

N0:未发现区域淋巴结转移

N1:存在单个同侧区域淋巴结转移转移淋巴结最大直径≤3 cm。

N2:存在单个同侧区域淋巴结转移转移淋巴结最大直径>3 cm,但<6 cm。或存在多个同侧区域淋巴结转移,最大直径≤6 cm。或存在双侧或对侧淋巴结转移,最大直径≤6 cm。

N3:存在淋巴结转移转移淋巴结最大直径>6 cm。或任何大小数量位置的淋巴结并临床证实存在淋巴结外侵犯。

N4:存在单个同侧区域淋巴结转移转移淋巴结最大直径≤3 cm。

5.1.3 远处转移(M)分期

MX:不能确定有无远处转移

M0: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5.2 临床分期

0 期:TisN0M0

I 期:T1N0M0

II 期:T2N0M0

III 期:T3N0M0;T1-3N1M0

IV 期:T1-3N2M0;T1-4N3M0;T4N1-3M0;T1-4N1-3M1

6 放射性皮肤癌的治疗

[1]

6.1 全身治疗

1 加强营养,避免皮肤破损的感染,适当使用提高免疫药物

2 全身抗肿瘤药物的使用。

3 如合并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时,应按照GBZ 105进行处理。

6.2 局部保守治疗

1 仅针对不能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2 局部肿瘤浸润皮肤部位,涂抹润肤霜、膏,保护皮肤,防止出现皮肤破损。

3 已经形成癌性创面的需要局部涂抹抗生素乳膏防止局部感染、必要时全身使用抗生素

4 癌性创面紧邻大血管神经骨骼关节需要积极保护比邻器官功能

5 放射性皮肤癌对常规化疗药物敏感,应对切除的肿瘤组织进行细胞培养筛选敏感抗肿瘤药物进行全身治疗。

6 有条件时可应用免疫调节剂治疗。

6.3 手术治疗

1 尽早采用手术治疗,切除癌变组织外,还应连同放射损伤病变皮肤一并切除,应用皮肤皮片移植或皮瓣转移修复创面。

2 发生四肢(或指)的放射性皮肤癌考虑截肢(指)时,应慎重。若肿瘤未侵犯骨膜尽量避免截肢(指)。

3 怀疑有淋巴结转移时,应进行淋巴结活检手术,一旦证实有淋巴结转移应行淋巴结清扫手术。

4 检查发现其他器官肿瘤转移可能,应行手术或穿刺活检证实,若转移病灶影响重要器官功能,应予以手术切除。

7 放射性皮肤癌的护理

[1]

7.1 术前护理措施

1 术前训练患者床上大小便,指导患者及家属正确使用便器,防止术后尿潴留、便秘;指导患者深呼吸咳嗽,预防术后呼吸道并发症。

2 术前创面或者溃疡区根据细菌培养结果遵医嘱选用有效抗生素进行湿敷,每日1次〜2次;取皮区常规备皮。

7.2 术后护理措施

1 去枕平卧6 h,头偏向一侧,以防呼吸道并发症。持续心电监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禁食水6 h,可用清洁棉签湿润口唇。术后6 h禁食水,待麻醉反应完全消失后给予适量流食,逐渐过渡到半流食、普食患者术后卧床时间较长,易引起便秘腹胀,应多食含纤维素高的食品,并鼓励多饮水。

2 注意观察术区切口移植物(皮瓣、皮片)的温度、色泽变化,以及术区渗出情况,如渗出较多及时更换敷料,保持术区清洁。若术区留置负压引流管注意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量。保持床单清洁干燥、平整,用软枕衬垫改变体位,骨隆突部位敷贴皮肤保护膜,防止局部长期受压, 翻身时避免拖拽、推拉,必要时使用防压疮气垫床。

3 及时评估患者疼痛情况,根据疼痛程度给予镇痛措施,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痛药

7.2.1 康复训练

1 对于手术去除病变肢体致残者给予心理疏导,协助生活护理,加强功能锻炼,提高患者出院后的生活自理能力

2 四肢功能部位手术者切口愈合后及时进行功能锻炼,特别是关节屈伸功能训练,由被动到主动锻炼。

3 术后根据医嘱督促患者早期下床活动、锻炼,防止血栓形成,促进身体康复

8 参考资料

  1. ^ [1] GBZ 106—2020,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S].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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