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适应证
暗示—催眠技术适用于:
1.直接暗示 用于对症处理各科临床上常见的焦虑、急性心因性反应、转换性癔症患者的急性躯体功能性障碍、睡眠障碍。
(1)心身性障碍及躯体问题:慢性疼痛、偏头痛、紧张性头痛、急性疼痛;克罗恩病、消化性溃疡;哮喘、花粉热;原发性高血压;血管运动性疾病;性功能障碍;恶心、呕吐;继发性及医源性焦虑、恐惧、抑郁等情绪反应;外科术前准备、睡眠障碍。
(2)神经症性障碍:恐惧症、强迫症、抑郁反应、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如转换性障碍、躯体化障碍、疑病症、身体变形障碍及疼痛障碍)。
6 方法
6.1 1.前期准备
通过预备性会谈、暗示性实验或量表检验受试的个体性反应方式,评测接受暗示的程度及负性情绪或态度。
6.2 2.直接暗示
利用医患关系及医师的权威角色,营造合适氛围,直接使用言语,或借助适当媒介,实施直接针对症状的暗示。
(1)告知诊断和解释。
(2)用坚定的口吻进行安慰、鼓励,做出有信心的承诺。
(3)针对突出症状或体征,将患者注意力集中于患部的运动、感觉,或某种心理体验,或治疗师声称能产生特殊躯体效应的媒介,并预示变化。
(4)让患者体验预期的躯体变化,用仪式性的操作强化变化体验,如:服用安慰剂;皮下注射能产生疼痛但对身体无害的注射用水(>1ml)、静脉推注能产生短暂热感但对身体无显著影响的20%葡萄糖酸酸酸钙10~20ml;进行某种器械或设备的操作等。操作过程中持续暗示变化,直至症状或体征消失或减轻。
6.3 3.催眠诱导
(1)关系:建立信任的关系。可以在坐位或卧位进行。多采用闭眼减少分心。
(2)注意集中:盯视墙面某点或距眼20~40cm的物体尖部;讲故事,诱导内向性注意集中。故意强调促进性的感知觉;预先整合一些不协调的感知觉。
(3)调整语音模式:
重复——频繁重复词汇或整句话;
标记——通过改变说话的方向、声音,强调、突出暗示内容;
批准——用肯定语式对显出个性特点的行为进行强化,或者可以把它们当作已经出现的催眠表现的标记加以肯定、默许,使之加深。
(4)判断催眠程度:催眠状态中经暗示出现的变化涉及到感觉、认知、记忆、时间知觉、行为意志等方面,并伴有可观察、记录的生理现象。可以据此判断催眠深度。
6.4 4.治疗阶段
(1)催眠后暗示:把在治疗阶段已经由暗示而引起的变化与将来出现的诱发因素联系。
(3)重新定向:重新收回所有使入静状态不同于日常意识状态的暗示,并将患者的注意力重新导向现实情境。最后让患者睁开眼,活动肢体。须与其交谈,休息20min,确保已完全解除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