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疾病概述
再生障碍性贫血(aplastic anemia)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骨髓造血干细胞或造血微环境受损,而造成的以全血细胞减少为主要表现的一组综合病症。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较为少见,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妊娠期严重的合并症,临床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等,但在妊娠和分娩过程中可因贫血、出血和感染对母儿造成不利的影响。是妊娠期应该大力防治的一种严重的血液病。
5 疾病描述
再生障碍性贫血(aplastic anemia)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骨髓造血干细胞或造血微环境受损,而造成的以全血细胞减少为主要表现的一组综合病症。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较为少见,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是妊娠期严重的合并症,临床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等,但在妊娠和分娩过程中可因贫血、出血和感染对母儿造成不利的影响。是妊娠期应该大力防治的一种严重的血液病。近10 多年以来,随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手段的进展,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妊娠以后或妊娠以后发病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如能及时得到治疗,使症状有效缓解,而且未发生严重的妊娠并发症者,多能安全渡过妊娠和分娩期。使再生障碍性贫血不再是妊娠的禁忌证,孕产妇病死率也明显减少。
6 症状体征
1.贫血 一般为进行性贫血,主要是骨髓造血功能衰竭所致,少数病人可能存在无效性红细胞生成现象,即骨髓尚有一定的造血功能,但生成的幼红细胞从骨髓释放到周围血之前已被破坏。
2.出血 主要因血小板生成障碍所致,可发生在皮肤、牙龈、鼻、胎盘、消化道等各内脏器官和颅脑部。
3.感染 产后的出血和创伤很容易发生产道或全身性感染。主要因粒细胞和单核细胞减少,机体的防御功能下降所致,此外也和γ-球蛋白减少和淋巴组织萎缩有关。产后感染是造成再生障碍性贫血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7 疾病病因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较为复杂,半数病人系原因不明的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好发于青壮年,占全部病例的70%以上,少数女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在妊娠期发病,分娩后缓解,再次妊娠时再发。动物实验证明,大剂量雌激素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因此,有人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与妊娠有关。但是多数学者认为妊娠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而是偶然巧合。继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常与以下因素有关:
1.物理、化学因素
2.药物因素
3.感染因素
4.其他因素 部分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与免疫机制存在一定关系。有的与遗传因素有关。如遗传性再生不良性贫血(fanconi anemia)是一种罕见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疾病,除骨髓增生不良而外,可伴有多种先天性畸形和染色体异常。
9 诊断检查
诊断: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及外周血全血细胞减少,骨髓像中3 系增生减低即可诊断。诊断标准与依据如下:
2.骨髓象示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非造血细胞增多,骨髓活检示造血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
3.无肝脾大。能除外其他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造血停滞、骨髓纤维化、低增生性白血病及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除临床表现急进外,还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血小板<20×109/L 及网织红细胞绝对值<15×109/L。
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 几乎所有患者有全血细胞减少,重型者白细胞降至1.0×109/L,淋巴细胞比例增多,60%以上,中性粒细胞极度减少,极度重型再障,中性粒细胞少于0.2×109/L,血小板可少于10×109/L,网织红细胞少于1%,甚至为0。慢性型,白细胞多数在2.0×109/L,中性粒细胞25%左右,血小板在(10~20)×109/L,网织红细胞多>1%。血红蛋白多在60g/L 左右。
2.骨髓象和骨髓活检 是诊断再障的主要依据,重型再障,肉眼观察骨髓液有较多的油滴。多数病例多部位骨髓增生低下,粒、红细胞减少、不易找到巨核细胞,非造血细胞如浆细胞、组织嗜碱性细胞、网状细胞、淋巴细胞增多。骨髓小粒造血细胞所占面积比率少于20%。慢性再障,胸骨和脊突增生活跃,髂骨多增生减低。增生减低部位同重型再障,增生活跃的部位红细胞系增多,且晚幼红细胞增多,但巨核细胞减少,淋巴细胞比例增多,骨髓活检造血面积少于50%。
11 治疗方案
2.分娩期尽量经阴道分娩,缩短第2 产程,防止第2 产程用力过度,造成脑等重要脏器出血或胎儿颅内出血。可适当助产,防止产伤,产后仔细检查软产道,认真缝合伤口,防止产道血肿形成。有产科手术指征者行剖宫产术时一并将子宫切除为宜,以免引起产后出血及产褥感染。
12 并发症
1.孕妇血液相对稀释,使贫血加重,易发生贫血性心脏病,甚至发生心力衰竭。
2.由于血小板数量减少和质的异常,以及血管壁脆性及通透性增加,可引起鼻、胃肠道黏膜等出血。
13 预后及预防
预后:关于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妊娠的关系,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妊娠不是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不诱发或促进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生,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往往是两者在妊娠时的偶合,或者有的病人妊娠前就已发病,妊娠以后病情加重才被认识而诊断。因此,不是所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必须终止妊娠。但是,大量临床资料表明:再生障碍性贫血对妊娠可造成种种不利影响;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率高且发病早,病情重,容易发生心衰和胎盘早剥,容易发生流产、早产、胎死宫内、胎儿生长受限等。产后出血和感染率发生率高,是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如果妊娠后血红蛋白<60g/L,妊娠早期应在充分准备的条件下住院人工流产。如果已到妊娠中期,由于引产的出血和感染的危险比自然分娩要大,且终止妊娠并不能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孕产妇的死亡率,因此可在积极支持疗法的同时继续妊娠。但是对于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效果不佳,尤其造血细胞严重减少,出现母儿并发症,严重威胁母儿生命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对于继续妊娠的病人应和血液科医师密切配合。制订周密的治疗方案。必要时住院详细观察和治疗。接受严格系统的围生期保健。积极防治妊娠并发症。妊娠足月以后,如无产科指征,应尽量阴道分娩,减少手术产,最好实行计划分娩;在宫颈成熟以后,经过输全血或成分血,血红蛋白达到80g/L 左右,血小板达到20×109/L(2 万)以上,在准备足够新鲜血的情况下促分娩发动。分娩时尽量避免组织损伤,仔细检查并完善缝合伤口。产后及时地使用宫缩剂,加速胎盘剥离和排出。有效地促进子宫收缩,减少产后出血。临床产后常规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在产褥期更应密切观察有无感染的临床表现,继续以抗生素,辅以适当的促进子宫复旧的中药治疗。
预防:虽然再生障碍性贫血不是妊娠的禁忌证,但在妊娠时的危险性比非妊娠时大得多,对于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的妊娠和分娩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认真考虑。一般认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病情未缓解者应严格避孕,不宜妊娠。
14 流行病学
黑龙江和河南省(1975)调查资料显示:患病率为1.87~2.1/10 万,年发病率为0.72/10 万,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为0.11/10 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为0.60/10 万。近年来,其发病率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而且急性型和继发型有所增加。国内报道,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占分娩总数的0.02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