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日本 丹波元珍

目录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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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吴云。天地之阴阳。一人身之血气。应象者。应乎天地。而配乎阴阳五行也。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专精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

纲纪

诗大雅。纲纪四方。传。张之为纲。理之为纪。疏。纲者网之大绳。纪者别理丝数。

变化之父母

月令正义云。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又天地阴阳营运则为化。春生冬落则为变。又自少而壮。自壮而老。则为变。自有而无。自无而有。为化。书泰誓曰。天地万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训云。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

治病必求于本

志云。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四时五行。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致于治病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色脉。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简按此句。诸家并衍王义。而志聪注。最为明备。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高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阴静阳躁

高云。阴阳者。万物之纲纪。故阴静阳躁。静而有常则为纲。躁而散殊则为纪。

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高云。阴阳者。生杀之本始。故阳生而阴长。阳杀而阴藏。简按王注神农曰。与天元纪大论文同。此二句。诸家殊义。如李氏则举三说。然新校正说。最为确当。

阳化气阴成形

高云。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故阳化气阴成形。言阳化而为气。阴变而为形。李云。阳无形。故化气。阴有质。故成形。马云。阳化万物之气。而吾人之气。由阳化之。阴成万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阴成之。

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李云。冬寒之极。将生春夏之热。冬至以后。自复而之干也。夏热之极。将生秋冬之寒。夏至以后。自而之坤也。马云。吾人有寒。寒极则生而为热。如今伤寒而反为热证者。此其一端也。吾人有热。热极则生而为寒。如今内热已极。而反生寒栗者。此其一端也。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

马云。热气主阳。阳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气生焉。清气生阳。宜在上。今反在下。则生飧泄。盖有降而无升也。简按圣济总录云。内经曰。清气在下。则生飧泄。又曰。久风为飧泄。夫脾胃。土也。其气冲和。以化为事。今清浊相干。风邪之气久而干。故冲气不能化。而食物完出。夕食谓之飧。以食之难化者。尤在于夕食。故不化泄出也。谓之飧泄。此俗所谓水谷利也。今考说文云。飧。也。从夕甫声。是与飧字自异。总录夕食之说。未见所出。详义已见于前。

浊气在上则主胀

马云。浊气主阴。宜在下。今反在上。则生胀。盖有升而无降也。张云。胀。胸膈满也。简按圣济总录云。内经曰。浊气在上。则生胀。夫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浊气在上。为阴气干扰。而清阳之气。郁而不散。所以塞而胀满常若饱也。广韵。。昌真切。肉胀起也。

阴阳反作病之逆从

吴云。反作。倒置也。逆从。不顺也。张云。作。为也。志云。此吾人之阴阳反作气之逆从而为病也。此论阴阳体位。各有上下。马云。按自阳化气以下。即当着人身说者。观下清气浊气之为在下在上生病。口气紧顶。则阳化气四句。不得泛说。简按千金肾脏门云。阴阳翻作。阳气内伏。阴气外升。知是反翻通。

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高云。地气上为云。而曰云出天气。自上而下。然后自下而上也。天气下为雨。而曰雨出地气。从下而上。然后从上而下也。阴阳上下。既神且明。简案性理大全。朱子云。雨如饭甑有盖。其气蒸郁。而汗下淋漓。则为雨。

清阳上窍

马云。如涕唾气液之类。

浊阴下窍

马云。如污秽溺之类。

清阳腠理浊阴五脏

志云。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阴浊之精血。走于五脏五脏主藏精者也。

清阳四肢浊阴六腑

志云。四肢为诸阳之本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混浊者归于六腑也。饮食之有形为浊。饮食之精气为清。简按以上三段。对言清阳浊阴。而其义各殊。王注不太明。

阳为气阴为味

张云。气无形而升。故为阳。味有质而降。故为阴。此以药食气味言也。

味归形形归气

张云。归。根据投也。(出诗曹风毛传。)五味精血以成形。故味归于形。形之存亡。由气之聚散。故形归于气。志云。阴为味。阴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养此形。故味归形。阳化气。诸阳之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以生此形。故形归气。

气归精精归化

张云。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气而化。故气归于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气。由气以化神。是水为万物之原。故精归于化。简按家语云。男子十六。精化小通。(通雅。小通。言人道也。)并为化生之义。又按上文云。阳为气。阴为味。吴云。臊焦香腥腐为气。酸苦甘辛咸为味。此固然矣。故形归气。气归精。精食气。气生形。气伤精之气字。似与五味对言。而为五气之气。然至下文精化为气。气伤于味而穷矣。故姑从张氏之义。

精食气形食味

张云。食。如子食母乳之义。气归精。故精食气。味归形。故形食味。马云。所谓气归精者。以精能食万物之气也。精赖气而生。犹云食此气耳。(主物之气言。)所谓味归形者。以形能食万物之味也。形赖味而滋。犹云食此味耳。

化生精气生形

马云。所谓精归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为精之母。故精归于化耳。所谓形归气者。以气生此形也。气为形之父。故形归于气耳。(指人身之气言。)简按以上四句。乃解前文四句之义。故马氏下所谓字而释之。

精化为气

张云。谓元气由精而化也。上文既云气归精。是气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气。是精生气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气互根之妙。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李云。气本归精。气为精母也。此云精化为气者。精亦能生气也。如不好色者。气因以旺也。

气伤于味

张云。上文曰味伤形。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如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是皆味伤气也。马云。凡物之味。既能伤人之形。独不能伤人之气乎。左传。晋屠蒯曰。味以行气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马云。气味太浓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而益壮矣。(如用参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

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马云。何以壮火之气衰也。正以壮火能食吾人之气。故壮火之气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气壮也。正以吾人之气。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气渐壮耳。

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马云。惟壮火为能食人之气。此壮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气也。食则必散。散则必衰。故曰壮火之气衰。惟吾人之气。为能食少火之气。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气也。食则必生。生则必壮。故曰少火之气壮。按此节。分明论万物有阴阳气味。而吾人用之。有为泄为通。为发泄发热。及衰壮生散之义。王注不明。与前后阴阳气味俱无着。非本篇之大旨也。简按壮火少火。承上文发热以喻之。气薄喻少火。浓喻壮火。马注为稳贴。汪氏则訾马注云。是桂附永无用之期也。盖概论已。再按张氏辈。漫然以火为阳气。其义虽似精微。与前后文。不相承接。故不可从矣。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张云。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阴阳不和。则有胜有亏。故皆能为病。简按马以此以下。接前文。为气味大过生病之义。志同。并不可凭。

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张云。此即上文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义。盖阴阳之气。水极则似火。火极则似水。阳盛则隔阴。阴盛则隔阳。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此而错认。则死生反掌。重。平声。

寒伤形伤气

张云。寒为阴。形亦属阴。寒则形消。故伤形。热为阳。气亦属阳。热则气散。故伤气

气伤痛形伤肿

吴云。气无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肿。

风胜则动

马云。振掉摇动之类。

寒胜则浮

吴云。寒胜则阳气不运。故坚痞腹满。而为虚浮。

湿胜则濡泻

集韵。濡。儒遇切。音孺。沾湿也。奇效良方云。泄泻。人为一证耳。岂知泄。泄漏之义。时时溏泄。或作或愈。泻者。一时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云。粪出少。而势缓者。为泄。漏泄之谓也。粪大出。而势直下不阻者。为泻。倾泻之谓也。简明医要云。濡泻。粪或若水。考王注。即水谷利。与飧泄无别。

寒暑燥湿

五气四时中央也。左传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乃别是一家之言。内经六气之说。而运气家。五气之外加火。配乎三阴三阳。以为六气。夫火者五行之一。岂有其理乎。

五气

高云。心气主喜。肝气主怒。脾气主悲。肺气主忧。肾气主恐。以生喜怒悲忧恐。

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张云。喜怒伤内。故伤气寒暑伤外。故伤形。举喜怒言。则悲忧恐同矣。举寒暑言。则燥湿风同矣。简按寿夭刚柔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

怒伤阴暴喜伤

庄子在宥云。人大喜耶毗于阳。大怒耶毗于阴。阴阳并毗。四时不至。寒暑之和不成。楼英云。此上二节。经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伤形。又曰寒伤形。热伤气者。何也。盖言虽不一。而理则有归。夫喜怒之伤人。从内出。而先发于气。故曰喜怒伤气也。寒暑之伤人。从外入。而先着于形。故曰寒暑伤形也。分而言之。则怒之气从下上。而先发于阴。故曰暴怒伤阴。喜之气从上下。而先发于阳。故曰暴喜伤阳。寒则人气内藏。则寒之伤人。先着于形。故曰寒伤形。暑则人气外溢。则暑之伤人。先着于气。故曰热伤气也。

满脉去形

张云。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张云。重者。重叠之义。谓当阴时而复感寒。阳时而复感热。或以天之热气。伤人阳分。天之寒气。伤人阴分。皆谓之重。盖阴阳之道。同气相求。故阳伤于阳。阴伤于阴。然而重阳必变为阴证重阴必变为阳证。如以热水沐浴身反凉。凉水沐浴身反热。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验。此与上文重寒则热寒极生热。义相上下。所当互求。

故曰

王子芳云。引生气通天论之文。以证明之也。

春必病温

宋本。作温病。简按论疾诊尺云。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生瘅热云云。正与此节同义。○张云。按此四节。春夏以木火伤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湿伤人而反热。是即上文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之义。

秋伤于湿

汪昂云。喻嘉言改作秋伤于燥。多事。

端络

张云。端。正也。络。联系之义。高云。端。直。络。横也。

论理人形

(至)

皆有表里

马云。人有形体。则论理之。(如骨度脉度等篇。)人有脏腑。则列别之。(如灵枢经水肠胃海论等篇。)人有经脉。则端络之。(如经脉等篇。)脉有六合。则通会之。(如经别等篇。)气穴所发。各有其处。且有其名。(如气穴论。)溪谷属骨。皆有所起。(如气穴气府骨空等篇。)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如皮部论等篇。)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如本篇下节所云。)外内之应。皆有表里。(如血气形志。有太阴阳明表里之谓。)志云。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络。分三阴三阳。有顺有逆。各有条理也。

肝生筋

五行大义云。元命苞曰。筋有枝条。象于木也。

其在天为玄

易文言。天玄地黄。据下文例。在天以下二十三字。系于衍文。且与肝脏不相干。宜删之。

在色为苍

苍。草色也。王谓薄青色。可疑

在声为呼

志云。在志为怒。故发声为叫呼。简案王云。亦谓之啸。盖啸。蹙口而出声也。唐孙广有啸旨之书。恐与叫呼不同。

在变动为握

张云。握。同搐搦。筋之病。志云。变动。脏气变动于经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证也。

在志为怒

志云。肝者。将军之官。故其志在怒。

悲胜怒

下文属忧于肺。据文例。此悲当作忧。新校正之说未允当。

心生血

志云。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气也。

心主舌

五行大义云。火于五行不常见也。须之则有。不用则隐。如舌在口内。开口即见。闭口则藏。

在体为脉

说文。脉。血理分行体中者。从HT从血。。脉或从肉。。籀文。玉篇。脉。莫革切。血理也。一曰筋脉。脉。同上。五行大义云。脉。是血之沟渠。通流水气

在变动为忧

张云。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足故忧。志云。心独无俞。故变动在志。心气并于肺则忧。

在窍为舌

吴云。舌惟有窍。故辨百味。简按此说奇。当从王义。

伤气

苦伤气二气字。根据太素作脉。义极稳。

脾生肉

五行大义云。肉是身上之土地。

在声为歌

志云。脾志思。思而得之。则发声为歌。

在变动为哕

张云。哕。于决切。呃逆也。马云。灵枢口问篇。帝有问哕问噫之异。王注以哕为噫者非。宣明五气篇志注。哕。呃逆也。哕哕。车銮声。言呃声之有伦序。故曰哕。简按说文。哕。气牾也。杨上善解为气忤。盖同义。(气忤。坊本作气折。宋本作忤。是。)

西方生燥

志云。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气生燥。

肺生皮毛

管子云。肺生革。

在声为哭

虞庶注难经云。肺属金。金。商也。商。伤也。主于秋。秋。愁也。故在志则悲哭。此之谓也。(秋者。愁也。出尚书大传。)

热伤皮毛寒胜热

据太素。热作燥。寒作热。热作燥。为是。

在声为呻

张云。气郁则呻吟。肾之声也。志云。呻者。伸也。肾气在下。故声欲太息。而伸出之。

伤血燥胜寒

据太素。血作骨。燥作湿。为是。张云。若以五行正序。当云湿胜寒。但寒湿同类。不能相胜。故曰燥胜寒也。诸所不同如此。盖因其切要者为言也。此说却难凭。

咸伤血

据太素。血作骨。为是。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志云。在天地六合。东南为左。西北为右。阴阳二气。于上下四旁。昼夜环转。而人之阴阳。亦同天地之气。昼夜循环。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

水火阴阳之征兆也

马云。王注释天元纪大论云。征。信也。验也。兆。先也。言水火寒热彰信。阴阳之先兆也。吴云。阴阳不可见。水火则其有征而兆见者也。

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难解。高云。易曰。坤以简能。干知大始。(出于系辞。原文云。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简能。宋注。知。犹主也。文少异。)此之谓也。今姑从之。

腠理

高。闭。作开。简按若作开。则至下文汗不出而穷矣。

马云。喘息粗气。不得其平。故身为之仰。。俯也。张云。喘粗不得卧。故为仰。(。俯同。音仆。又音免。)

烦冤

马云。冤。音婉。张云。冤。郁而乱也。高云。屈抑也。简按楚辞。蹇蹇之烦冤。王逸注。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

马云。能。音耐。礼记礼运。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其耐作能盖古以能耐通用。灵阴阳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简按家语。食水者善游能寒。汉晁错传。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

张云。阳衰则表不固。故汗出。脉要精微论亦曰。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

身常清

集韵。清。与清同。寒也。

更胜之变

张云。更胜。迭为胜负也。即阴胜阳病。阳胜阴病之义。

病之形能

吴云。病之见证。谓之病形。能冬能夏。谓之病能。马云。帝以法阴阳为问。而伯以阴阳偏胜为病者言之。正以见阴阳不可不法也。简按吴说误。能与态同。详见病能论。

七损八益

王注欠详。诸家亦无确说。本邦前辈所解。殆似得经旨。因备录于下。曰。天真论云。女子五七。阳明脉衰。六七三阳脉衰于上。七七任脉衰。此女子有三损也。丈夫五八肾气衰。六八阴气衰于上。七八肝气衰。八八肾气衰齿落。此丈夫有四损也。三四合为七损矣。女子七岁肾气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肾气平均。四七筋骨坚。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岁肾气实。二八肾气盛。三八肾气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为八益矣。

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吴云。知七损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满之道。则阴寒阳热。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节。简按王注。用。谓房色。义难晓。

年四十

吴云。此言早衰之节也。志云。男子以八为期。故四十而居半。简按五八肾气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谓半也。

阴痿

吴云。痿。与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阴痿。阴事弱也。简按巢源。作阴萎。汉书胶西于王端传。阴痿。一近妇人病数月。师古注。痿。音萎。

气大衰

千金。作气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异耳

吴云。同得天地之气以成形。谓之同出。有长生不寿之殊。谓之名异。简按千金。无故字。老子第一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高云。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体轻强

王弘义云。上文曰。体重。耳目不聪明。此节曰。耳目聪明。身体强健。又见其阴阳互相资益之妙。

恬之能

千金。能。作味。

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

千金。作纵欲快志得于虚无之守。张云。从欲。如孔子之从心所欲也。快志。如庄子之乐全得志也。虚无之守。守无为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西。故水潦尘埃归焉。河图括地象云。西北为天门。东南为地户。注。天不足西北。是天门。地不满东南。是地户

天有精地有形

马云。在上为天。其气至精。在下为地。其体成形。简按春秋繁露。气之清者为精。庄子。形本生于精。

天有八纪

高云。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节之大纪也。

地有五里

高云。五里。东南西北中。五方之道里也。马云。里。当从理。简按里理。盖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养头

邪客篇。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

中傍人事

志云。节五味。适五志。以养五脏之大和。

天气通于肺

张云。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脏。由喉而先入肺。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

地气通于嗌

甲乙。嗌。作咽。张云。地气浊气也。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阴阳明论曰。咽主地气。其义皆同。嗌。音益。

谷气通于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义。谷作。简按王注。谷空虚。诸家亦为山谷之气。盖地气既为水谷之气。若以谷为。则义相重。故从原文。然其说率属牵强。宜从甲乙等。而为水谷之气。谷。古通用。汉王莽传。风迅疾。注。即谷风也。

水注之气

张云。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简按外台引删蘩论。作水注之于气。又五行大义本经。作九窍为水。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今由此则注乃法之讹。气乃纪之误。而之上有天字。文义似顺承矣。然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三句。与下文故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祸至矣三句。虽语意相反。然却是重复。萧氏引他书文。极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张氏以倒字法释之。颇觉允当。姑从之。

暴气象雷

赵府本。熊本。气。作风。马云。一本作暴风。于雷字不通。宜从气字。张云。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热

吴云。五味贵于中和。寒则阴胜。热则阳胜阳胜生热。阴胜生寒。皆能害乎肠胃也。简按王说执拘。

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志云。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阳而引阴分之气。简按义见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及六十七难。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张云。缪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云。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见微则过

宋本。则。作得。高云。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简按张云。则。度也。盖读为测者非。○徐云。从阴引阳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体察也。以表知里。达内外也。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善用针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过与不及。若微见征兆。便知其过。其明如此。用针岂有危殆哉。

善诊者

马云。诊。视验也。诊之为义。所该者广。凡望闻问切等法。皆可以言诊也。简按孔平仲杂说云。诊不止脉也。视物可以为诊。后汉王乔传。诏尚方诊视。是也。

清浊而知部分

吴云。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喘息听音声

张。志。引金匮要略。详解之。当参考。

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规上。有视字。主。作生。

尺寸浮沉滑涩

谓按尺肤而观滑涩。按寸口而观浮沉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

以治无过

甲乙。治下。有则字。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轻而扬之

徐云。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因其重而减之

张云。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张云。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张云。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实中而补之。简按诸注以形为阴。故于温之之义而支矣。张注详备。今从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马云。谓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张云。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李云。承气抵当之类。徐云。如湿气胜而为濡泻等证。用五苓散之类。又如积痢在下。而为里急后重等证。用承气汤牵牛散之类。引而竭之也。

中满者泻之于内

吴云。中满。腹中满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当泻之于内。消其坚满。是也。李云。内字与中字照应。

渍形以为汗

吴云。谓天气腠理密。汗不易出。则以辛散之物。煎汤渍其形体。覆而取汗也。徐云。热邪内郁。宜于汗解。因其腠理干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温水微渍形体。使之腠理滋润。以接其汗之出也。今用热汤围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张云。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滑云。二汗只是一义。然渍字轻。发字重也。简按滑注。似与经旨相乖矣。

其悍者按而收之

吴云。悍。卒暴也。按。谓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悍之疾。则按摩而收之。收。谓定其悍也。简按张以按为察。李为制伏酸收。用如芍药之义。并非。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李云。审病之阴阳。施药之柔刚。简按柔剂刚剂。见史仓公传。此说为是。

血实宜决之

张云。决。谓泄去其血。如决水之义。

气虚直HT引之

甲乙。HT。作掣。吴云。HT。掣同。气虚经气虚也。经络之气有虚。必有实处。宜掣引其实者。济其虚者。刺法有此。张云。掣。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简按张注虽明鬯。不如吴氏之于经旨而切矣。(字书。HT。音誓。牛两角竖者名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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