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4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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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 B Z / T 3 0 0 . 4 7 — 2 0 1 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ì 4 7 bù fèn : shēn jí qí wú jī huà hé wù

2 英文参考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47: Arsenic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300.47—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47: Arsenic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09日《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7〕24号)发布,2018年05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 GBZ/T 160.31—2004。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24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1

GBZ/T 30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

2

GBZ/T 300.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部分:锑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004

3

GBZ/T 30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2004

4

GBZ/T 30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2004

5

GBZ/T 300.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004

6

GBZ/T 300.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部分:镉及其化合物

GBZ/T 160.5—2004

7

GBZ/T 300.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GBZ/T 160.6—2004

8

GBZ/T 300.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部分:铯及其化合物

9

GBZ/T 300.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

GBZ/T 160.7—2004

10

GBZ/T 300.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部分:钴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2004

11

GBZ/T 300.1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部分:铜及其化合物

GBZ/T 160.9—2004

12

GBZ/T 300.1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部分:铟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3—2007

13

GBZ/T 300.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0—2004

14

GBZ/T 300.1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部分:镁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15

GBZ/T 300.1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3-2004

16

GBZ/T 300.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4-2004

17

GBZ/T 300.1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9部分:钼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5—2004

18

GBZ/T 300.2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1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7—2004

19

GBZ/T 300.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20

GBZ/T 300.2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3部分:锶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9—2004

21

GBZ/T 300.2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4部分:钽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0—2004

22

GBZ/T 300.2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5部分:铊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1—2004

23

GBZ/T 300.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6部分:锡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22—2004

24

GBZ/T 300.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7部分: 二月桂酸二丁基锡、三甲基氯化锡和三乙基氯化

25

GBZ/T 300.2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8部分:钨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3-2004

26

GBZ/T 300.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9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4-2004

27

GBZ/T 300.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0部分:钇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4—2007

28

GBZ/T 300.3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1部分:锌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5—2004

29

GBZ/T 300.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2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6—2004

30

GBZ/T 300.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

31

GBZ/T 300.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4部分: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

32

GBZ/T 300.3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5部分:三氟化硼

GBZ/T 160.27—2004

33

GBZ/T 300.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GBZ/T 160.28—2004

34

GBZ/T 300.3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8部分:二硫化碳

GBZ/T 160.33—2004

35

GBZ/T 300.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3部分:叠氮酸和叠氮化钠

GBZ/T 160.29—2004

36

GBZ/T300.4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5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GBZ/T 160.30—2004

37

GBZ/T 300.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6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38

GBZ/T 300.4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31-2004

39

GBZ/T 300.4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过氧化氢

GBZ/T 160.32-2004

40

GBZ/T 300.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160.33—2004

41

GBZ/T 300.5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2部分:氯化亚砜

42

GBZ/T 300.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4—2004

43

GBZ/T 300.5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4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5—2004

44

GBZ/T 300.5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8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5—2007

45

GBZ/T 300.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9部分:挥发有机化合物

46

GBZ/T 300.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160.38—2007

47

GBZ/T 300.6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1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环戊二烯

GBZ/T 160.39—2007

48

GBZ/T 300.6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GBZ/T 160.40—2004

49

GBZ/T 300.6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4部分:石蜡

50

GBZ/T 300.6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5部分:环己烷甲基环己烷

GBZ/T 160.41—2004

51

GBZ/T 300.6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GBZ/T 160.42—2007

52

GBZ/T 300.6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8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53

GBZ/T 300.6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9部分:联苯和氢化三联苯

GBZ/T 160.43—2004

54

GBZ/T 300.7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

GBZ/T 160.45—2007

55

GBZ/T 300.7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7部分:四氟乙烯六氟丙烯

56

GBZ/T 300.7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GBZ/T 160.46—2004

57

GBZ/T 300.8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0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58

GBZ/T 300.8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GBZ/T

160.47-2004

59

GBZ/T 300.8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2部分:苄基氯和对氯甲苯

60

GBZ/T 300.8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3部分:溴苯

61

GBZ/T

300.8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4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GBZ/T 160.48—2004

62

GBZ/T

300.8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

63

GBZ/T

300.8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64

GBZ/T

300.8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8部分:氯乙醇和1,3-二氯丙醇

65

GBZ/T

300.9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3部分:五氯酚五氯酚钠

GBZ/T 160.51—2007

66

GBZ/T 300.9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7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1-甲氧基-2-丙醇

GBZ/T 160.82—2007

67

GBZ/T

300.9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160.54—2007

68

GBZ/T 300.1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1部分:三氯乙醛

69

GBZ/T 300.1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GBZ/T 160.55—2007

70

GBZ/T 300.1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4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异丁基甲酮

71

GBZ/T 300.1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0部分:氢醌间苯二酚

GBZ/T 160.57—2004部分替GBZ/T 160.51—2007

72

GBZ/T 300.11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2部分:甲酸乙酸

GBZ/T 160.59—2004

73

GBZ/T 300.11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4部分:草酸对苯二甲酸

74

GBZ/T 300.1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5部分:氯乙酸

75

GBZ/T 300.1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8部分:乙酸酐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

GBZ/T 160.60—2004

76

GBZ/T 300.1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甲酸乙酯

GBZ/T 160.63—2007

77

GBZ/T 300.1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6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

78

GBZ/T 300.1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类

GBZ/T 160.64—2004

79

GBZ/T 300.1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

GBZ/T 160.65—2004

80

GBZ/T 300.1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0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66—2004

81

GBZ/T 300.1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2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GBZ/T 160.67—2004

82

GBZ/T 300.1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3部分: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

GBZ/T 160.68—2007

83

GBZ/T 300.1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4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84

GBZ/T 300.13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6部分: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

GBZ/T 160.69-2004

85

GBZ/T 300.1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7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环己胺

86

GBZ/T 300.13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9部分:乙醇

GBZ/T 160.70—2004

87

GBZ/T 300.14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0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GBZ/T 160.71—2004

88

GBZ/T 300.14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2部分:三氯苯

GBZ/T 160.72—2004

89

GBZ/T 300.1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3部分:对硝基苯

90

GBZ/T 300.1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6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GBZ/T 160.74—2004

91

GBZ/T 300.14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9部分:杀螟松倍硫磷、亚胺硫磷和甲基对硫磷

GBZ/T 160.76—2004

92

GBZ/T 300.15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0部分:敌敌畏甲拌磷、和对硫磷

93

GBZ/T 300.1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1部分:久效磷、氧乐果异稻瘟净

94

GBZ/T 300.1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3部分:磷胺内吸磷甲基内吸磷马拉硫磷

95

GBZ/T 300.1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

GBZ/T 160.80—2004

96

GBZ/T 300.1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0部分:洗衣粉酶

GBZ/T 160.81—200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1月9日

5 前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4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3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砷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31-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氧化砷的溶剂洗脱-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叶能权、童映芳、陆展荣。

——砷化氢溶液吸收-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叶能权、童映芳、陆展荣。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酸消解-原子吸收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禹金彪、宋为丽。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酸消解-原子荧光光谱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中毒控制所。

主要起草人:闫慧芳、张敬。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034-1995;

——GB/T 16035-1995;

——WS/T 129-1999;

——GBZ/T 160.31-2004。

6 标准正文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6.1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工作场所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酸消解-原子荧光光谱法和酸消解原子吸收光谱法,氧化砷的溶剂洗脱-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砷化氢溶液吸收-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包括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砷化氢等)浓度的检测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气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

6.3 3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基本信息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基本信息

化学物质

化学文摘号

(CAS号)

元素符号/

分子式

相对原子质量/

相对分子质量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Arsenic and inorganic compounds)

7440-38-2

(As)

As74.92

三氧化二砷

(Arsenic trioxide)

1327-53-3As2O3197.84

五氧化二砷

(Arsenic pentoxide)

1303-28-2As2O5459.68

砷化氢

(胂,Arsine)

7784-42-1AsH377.94

6.4 4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酸消解-原子荧光光谱

6.4.1 4.1 原理

气中蒸气态和气溶胶态砷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砷化氢除外)用浸渍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砷被还原成砷化氢,在原子荧光光度计的原子化器中,生成的砷基态原子吸收193.7nm 波长,发射出原子荧光,测定原子荧光强度,进行定量。

6.4.2 4.2 仪器

4.2.1 浸渍滤膜:在使用前 1 天,将微孔滤膜(孔径 0.8 μm)在浸渍液(4.3.2)中浸泡 30 min,取出在清洁气中晾干,密封备用。

4.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37 mm 或 40 mm。

4.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25 mm。

4.2.4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L/min~5 L/min。

4.2.5 微波消解器。

4.2.6 具塞刻度试管,25 mL。

4.2.7 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氢化物发生装置和砷空心阴极灯,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原子化器高度:8 mm;

b) 原子化器温度:1050℃;

c) 载气(氩)流量:400 mL/min;

d) 屏蔽气(氩)流量:1000 mL/min。

6.4.3 4.3 试剂

4.3.1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试剂为优级纯。

4.3.2 浸渍液:溶解 9.5 g 碳酸钠于 100 mL 水中,加入 5 mL 丙三醇,摇匀。

4.3.3 硝酸,ρ20=1.42 g/mL。

4.3.4 过氧化氢,30%(体积分数)。

4.3.5 盐酸溶液,1.2 mol/L。

4.3.6 预还原剂溶液:12.5 g 硫脲加热溶于约 80 mL 水中,冷却后,加入 12.5 g 抗坏血酸溶解后,加水到 100 mL,贮存于棕色瓶中,可使用 1 个月。

4.3.7 硼氢化钾(或硼氢化钠溶液:1 g 硼氢化钾(或硼氢化钠)和 0.5 g 氢氧化钠溶于水并稀释至 100 mL。

4.3.8 标准溶液:用水稀释国家认可的砷标准溶液成 1.0 μg/mL 砷标准应用液。

6.4.4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 执行。

4.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大采样夹,以 3.0 L/min 流量采集 15 min 空气样品

4.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小采样夹,以 1.0 L/min 流量采集 2 h~8 h 空气样品

4.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浸渍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放入清洁塑料袋或纸袋中,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低温下保存 15 d。

4.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浸渍滤膜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膜,放入清洁塑料袋或纸袋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 个样品空白

6.4.5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浸渍滤膜放入微波消解器的消化罐中,加入 3 mL 硝酸和 2 mL 过氧化氢后,置于微波消解器内消解。消解完成后,在水浴中挥发硝酸至近干。用盐酸溶液定量转移残液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定容至 25.0 mL。取 10.0 mL 样品溶液于另一具塞刻度试管中,加入 2.0 mL 预还原剂溶液,摇匀,供测定。

4.5.2 工作曲线的制备:取 5 支~8 支消化罐,各放入一张浸渍滤膜,分别加入 0.0 mL~0.50 mL 砷标准应用液,各加入 3 mL 硝酸和 2 mL 过氧化氢,按样品处理操作,制成 25.0 mL 溶液,为 0.0 g/mL~0.020 g/mL 浓度范围的砷工作系列。各取 10.0 mL 于具塞刻度试管中,加入 2.0 mL 预还原剂溶液,摇匀。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原子荧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测定工作系列各浓度的荧光强度。以测得的荧光强度对相应的砷浓度(μg/mL)绘制工作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4.5.3 样品测定:用测定工作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荧光强度值由工作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盐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4.6 4.6 计算

4.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4.6.2 按式(1)计算空气中砷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空气中砷的浓度,乘以系数1.32或1.53,分别为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25——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0——测得的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4.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 GBZ 159 规定计算。

6.4.7 4.7 说明

4.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 0.22 ng/mL,定量下限为 0.73ng/mL,定量测定范围为 0.73 ng/mL~20 ng/mL;以采集 45 L 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 1.2×10-4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 4×10-4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 1.7%~2.6%,平均采样效率>95%。

4.7.2 在工作场所气中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砷化物经常以气溶胶态为主、伴以小量蒸气态存在。使用浸渍滤膜,可以采集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粉尘蒸气,若不用浸渍滤膜,则只能采集气溶胶态的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不能采集蒸气态。

4.7.3 样品挥发硝酸时,温度不能过高,不能将溶液挥发干。样品消解也可采用下法样品处理操作。

6.5 5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酸消解-原子吸收光谱法

6.5.1 5.1 原理

气中气溶胶态和蒸气态砷及其化合物(除砷化氢外)用浸渍滤膜采集,消解后,还原成的砷化氢被载气带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石英原子化器内,在193.7 nm 波长下,测定砷的原子吸收强度,进行定量。

6.5.2 5.2 仪器

5.2.1 浸渍滤膜:在使用前 1 天,将微孔滤膜(孔径为 0.8 μm)浸泡浸渍液(5.3.2)中 30 min,取出在清洁气中晾干,备用。

5.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37 mm 或 40 mm。

5.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25 mm。

5.2.4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L/min~5 L/min。

5.2.5 烧杯,50 mL。

5.2.6 控温电热器。

5.2.7 具塞刻度试管,25 mL。

5.2.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氢化物发生装置、石英原子化器和砷空心阴极灯。

6.5.3 5.3 试剂

5.3.1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用酸为优级纯。

5.3.2 浸渍液:9.5 g 碳酸钠溶于 100 mL 水中,加入 5 mL 丙三醇,摇匀。

5.3.3 消解液:1 体积高氯酸(ρ20=1.67 g/mL)与 9 体积硝酸(ρ20=1.42 g/mL)混合。

5.3.4 盐酸溶液,5%(体积分数)。

5.3.5 预还原剂溶液:40 g 碘化钾和 3 g 抗坏血酸溶于盐酸溶液中,稀释至 100 mL。

5.3.6 硼氢化钾(或硼氢化钠溶液:1 g 硼氢化钾(或硼氢化钠)和 0.5 g 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并稀释至 100 mL。

5.3.7 标准溶液:临用前,用水稀释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成 1.0 μg/mL 砷标准应用液。

6.5.4 5.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5.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 执行。

5.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大采样夹,以 3 L/min 流量采集 15 min 空气样品

5.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小采样夹,以 1 L/min 流量采集 2 h~8 h 空气样品

5.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浸渍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放入清洁塑料袋或纸袋内,置清洁的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低温下保存 15 d。

5.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浸渍滤膜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膜,放入清洁塑料袋或纸袋内,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 个样品空白

6.5.5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将浸渍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 2 mL 消解液,盖好表面皿,在控温电热器上 190℃左右消解至溶液近干,取下稍冷,用盐酸溶液定量转移入具塞刻度试管中,稀释至 25.0 mL,摇匀。取 5.0 mL 样品溶液于另一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5 mL 预还原剂溶液,和 15 mL 盐酸溶液,摇匀,供测定。

5.5.2 工作曲线的制备:取 5 支~8 支烧杯,各放入一张浸渍滤膜,分别加入 0.0 mL~0.50 mL 砷标准应用液,各加入 2 mL 消解液,按样品处理操作,制成 25.0 mL 样品溶液,为 0.0 μg/mL~0.020 μg/mL浓度范围的砷标准系列。取 5.0 mL 此溶液于另一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5 mL 预还原剂溶液,和 15 mL盐酸溶液,摇匀。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在 193.7 nm 波长下,分别测定工作系列各你哪的的吸光度。以测得的吸光度对相应的砷浓度(μg/mL)绘制工作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5.5.3 样品测定:用测定工作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吸光度值由工作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盐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5.6 5.6 计算

5.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5.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砷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气中砷的浓度,乘以系数1.32或1.53,分别为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25——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0——测得的样品溶液中砷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5.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 GBZ 159 规定计算。

6.5.7 5.7 说明

5.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 0.0002 μg/mL,定量下限为0.0007 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 0.0007μg/mL~0.020 μg/mL;以采集 45 L 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 1.2×10-4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 4×10-4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 1.7%~2.6%,平均采样效率>95%。

5.7.2 在工作场所气中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砷化物经常以气溶胶态为主、伴以小量蒸气态存在。使用浸渍滤膜,可以采集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粉尘蒸气,若不用浸渍滤膜,则只能采集气溶胶态的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不能采集蒸气态。

5.7.3 样品消解温度不能过高,不能将溶液蒸干。样品处理也可采用上法的微波消解。

5.7.4 样品消解溶液中 10000 倍的铁、锰、铅、镉,1000 倍的铜、镍、钼、钴,100 倍的锡、铬,0.01μg/mL 硒,对 0.01 μg/mL 砷测定不干扰

6.6 6 氧化砷的溶剂洗脱-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6.6.1 6.1 原理

气中蒸气态和气溶胶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浸渍滤膜采集,酸洗脱后,在酸性溶液中,被还原生成的砷化氢与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反应生成棕红色胶体银,用分光光度计在520 nm 波长下测量吸光度,进行定量。

6.6.2 6.2 仪器

6.2.1 浸渍滤膜:在使用前一天,将微孔滤膜(孔径 0.8 μm)在浸渍液(6.3.2)中浸泡 30 min,取出在清洁气中晾干,备用。

6.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37 mm 或 40 mm。

6.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 25 mm。

6.2.4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L/min~5 L/min。

6.2.5 具塞刻度试管,25 mL。

6.2.6 恒温水浴。

6.2.7 砷化氢发生器,由反应瓶、玻璃导管和吸收管(刻度试管)组成。见图 1。

图.png

说明;

a——砷化氢反应瓶(100 mL 磨口锥形瓶);

b——玻璃导管;

c——乙酸铅脱脂棉;

d——乳胶管;e——导气毛细管(内径 0.3 mm~0.4 mm,长度 11 cm~12 cm);

f——吸收管;

g——吸收液;

h——反应液。

图1 砷化氢发生

6.2.8 分光光度计,具 1 cm 比色皿。

6.6.3 6.3 试剂

6.3.1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试剂为优级纯。

6.3.2 浸渍液:9.5 g 碳酸钠溶于 100 mL 水中,加入 5 mL 丙三醇,摇匀。

6.3.3 盐酸溶液,0.86 mol/L。

6.3.4 碘化钾溶液,150 g/L。

6.3.5 氯化亚溶液:40 g 氯化亚锡溶于 50 mL 盐酸(ρ20=1.18 g/mL)中,加水至 100 mL。

6.3.6 乙酸铅棉花:将脱脂棉浸泡在 100 g/L 乙酸铅溶液中,2 h 后,取出晾干,密封备用。

6.3.7 无砷锌粒,1 g 约 12~15 粒。

6.3.8 显色剂:0.25 g 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溶于氯仿,加入 1.0 mL 三乙醇胺,用氯仿稀释至 100 mL,放置过夜,若有沉淀,过滤于棕色瓶中,置于冰箱内保存可使用 15 d。

6.3.9 标准溶液:用水稀释国家认可的砷标准溶液成 10.0 μg/mL 砷标准应用液。

6.6.4 6.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6.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 执行。

6.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大采样夹,以 3.0 L/min 流量采集 15 min 空气样品

6.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浸渍滤膜的小采样夹,以 1.0 L/min 流量采集 2 h~8 h 空气样品

6.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浸渍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放入具塞刻度试管中,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低温下保存 15 d。

6.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浸渍滤膜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膜,放入具塞刻度试管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 个样品空白

6.6.5 6.5 分析步骤

6.5.1 样品处理:向装有浸渍滤膜的具塞刻度试管中加入 10 mL 盐酸溶液,置 60C 左右恒温水浴内2.5 h。取出冷却后,补加盐酸溶液至 10.0 mL,摇匀。取 5.0 mL 样品溶液,放入砷化氢发生器的反应瓶中,加 5 mL 盐酸溶液和 25 mL 水,供测定。

6.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 5 支~8 支砷化氢发生器的反应瓶,分别加入 0.0 mL~2.0 mL 砷标准应用液,各加水至 25 mL,各加 10 mL 盐酸溶液,配成 0.0 μg~20.0 μg 含量范围的砷标准系列。向各标准瓶中加入 2 mL 碘化钾溶液和 0.5 mL 氯化亚溶液,摇匀;放置 15 min;加入 5 g 无砷锌粒,立即与装有一段乙酸铅棉花玻璃导管连接,并将导管的出气口插入装有 5.0 mL 显色剂的吸收管的底部。反应 60 min 后,取出导管,向吸收管补加氯仿至 5.0 mL,摇匀,用分光光度计在 520 nm 波长下,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吸光度。以测得的吸光度对相应的砷含量(μg)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6.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吸光度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砷的含量(μg)。若样品溶液中砷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盐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6.6 6.6 计算

6.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6.6.2 按式(3)计算空气中砷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气中砷的浓度,乘以系数1.32或1.53,分别为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测得的样品溶液中砷的含量 (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μg);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6.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 GBZ 159 规定计算。

6.6.7 6.7 说明

6.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定量下限为 0.08 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 0.08 μg/mL~4 μg/mL;以采集 45 L 空气样品计,最低定量浓度为 0.02 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 1.2%~8.0%,平均采样效率>95%。

6.7.2 使用浸渍滤膜,可以采集空气中蒸气态和气溶胶态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除砷化氢外),若不用浸渍微孔滤膜,则只能采集气溶胶态的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6.7.3 反应的酸度、还原剂的用量和反应时间对测定有影响,应注意控制

6.7.4 在本法条件下,样品溶液中 100 μg 汞、锰、镍、钴、铅、铁,50 μg 镉、锑,30 μg 铋,20 μg铬,10 μg 硒,不干扰测定。

6.7 7 砷化氢溶液吸收-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6.7.1 7.1 原理

气中砷化氢气体用装有次溴酸钠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采集,被氧化成砷酸。在酸性溶液中,砷酸被还原生砷化氢,与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反应生成橙红色胶体银。用分光光度计在520 nm 波长下测量吸光度,进行定量。

6.7.2 7.2 仪器

7.2.1 多孔玻板吸收管。

7.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L/min~2 L/min。

7.2.3 砷化氢发生器,同 6.2.7。

7.2.4 分光光度计,具 1 cm 比色皿。

6.7.3 7.3 试剂

7.3.1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试剂为分析纯。

7.3.2 吸收液(次溴酸钠溶液):30 mL 饱和溴水加入到 30 mL 水和 20 mL 20 g/L 氢氧化钠溶液中,摇匀,置于冰箱内保存

7.3.3 盐酸羟胺溶液,150 g/L。

7.3.4 盐酸溶液,6 mol/L。

7.3.5 碘化钾溶液,150 g/L。

7.3.6 氯化亚盐酸溶液,400 g/L:40 g 氯化亚锡溶于 50 mL 盐酸(ρ20=1.18 g/mL)中,加水至100 mL。

7.3.7 乙酸铅棉花:将脱脂棉浸泡在 100 g/L 乙酸铅溶液中,2 h 后,取出晾干,密封备用。

7.3.8 无砷锌粒,1 g 约 12~15 粒。

7.3.9 显色剂:0.25 g 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溶于氯仿中,加入 1.0 mL 三乙醇胺后,用氯仿稀释至100 mL,放置过夜,若有沉淀,过滤于棕色瓶中,于冰箱内可保存 15 d。

7.3.10 标准溶液:用吸收液稀释国家认可的砷标准溶液成 10.0 μg/mL 砷化氢标准应用液。

6.7.4 7.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7.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 执行。

7.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有 5.0 mL 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以 1.0 L/min 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采样后,立即封闭吸收管的进出气口,置清洁的容器中运输和保存样品应在 24 h 内测定。

7.4.3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有 5.0 mL 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的进出气口,并立即封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 个样品空白

6.7.5 7.5 分析步骤

7.5.1 样品处理:用吸收管中的样品溶液洗涤气管内壁 3 次后,将样品溶液转移砷化氢发生器的反应瓶中,用 5 mL 水,分 3 次洗涤吸收管(包括进气管),洗涤液并入反应瓶,供测定。

7.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 5 支~8 支砷化氢发生器的反应瓶,分别加入 0.0 mL~2.0 mL 砷化氢标准应用液,各加吸收液至 5 mL,配成 0.0 μg~20.0 μg 含量范围的砷化氢标准系列。向各反应瓶中,加入 5 mL 水、0.5 mL 盐酸羟胺溶液,摇至黄色褪去;依次加入 10 mL 盐酸溶液、15 mL 水、2 mL 碘化钾溶液和 0.5 mL 氯化亚溶液,摇匀;放置 15 min 后,再加入 5 g 无砷锌粒,立即与装有一段乙酸铅棉花玻璃导管连接,并将导管的出气口插入装有 5.0 mL 显色剂的吸收管的底部;反应 60 min 后,取出导管,补加氯仿至 5.0 mL,摇匀;用分光光度计在 520 nm 波长下,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吸光度。以测得的吸光度对相应的砷化氢含量(μg)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7.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吸光度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砷化氢的含量(μg)。

6.7.6 7.6 计算

7.6.1 按 GBZ 159 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7.6.2 按式(4)计算空气中砷化氢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 ——空气中砷化氢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 ——测得的样品溶液砷化氢的含量(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μg);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6.7.7 7.7 说明

7.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 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定量下限为 0.1 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 0.1 μg/mL~4 μg/mL;以采集 15 L 空气样品计,最低定量浓度为 0.03 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 1.2%~8.0%,采样效率为 92.7%~96.2%。

7.7.2 反应的酸度、还原剂的用量和反应时间对测定有影响,应注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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