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方法及内容
1.清晨空腹服131I 示踪剂(服后2h内不得进餐) 服后2、4、24h以闪烁计数器(距甲状腺部位20cm)测定甲状腺部位计数(先测空气本底),并以相同几何条件测定标准源计数。
2.标准源制备 直径30mm塑料试管,内装25-30ml水与当日检查用量相同的131I。试管置于人造荧光树脂或透明塑胶或石蜡制成的颈模型(直径15cm,高15cm的圆柱)内,试管离模型表面0.5cm。
3.按下式计算摄131I率 甲状腺摄131I率%=(甲状腺计数-本底)/(标准源计数-本底)×100%。以各测量时间的摄131I率为纵坐标,时间为横坐标绘出甲状腺摄131I曲线。
7 注意事项
1.应确保试验前严格禁碘,包括停用含碘丰富的食物(海带、海蛰、紫菜等),各种含碘造影剂以及含碘药物如海藻、昆布、复方碘溶液等。使用无机碘2周内,水溶性有机碘(主要为造影剂)6周内,口服胆囊造影剂6个月内、碘油造影剂1年内,均不宜进行本试验。使用甲状腺制剂或抗甲状腺制剂者,应停药3-6周(使用T3停用10d即可)。如受检者最近接受过放射性核素检查,在服用131I前,应测颈部本底。
2.受检者如有颈部本底放射性,则服用的131I示踪量至少应等于5倍颈部本底负荷量,计算方法如下:应服131I量=5×(131I习用量×颈部本底计数) / 标准源计数。
8 正常参考值
摄131I率值:2h 17.64%±6.84%,4h 26.34%±8.44%,24h 42.9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