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修订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金莲清热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11月24日国食药监注[2010]449号《关于修订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金莲清热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金莲清热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生津利咽,止咳祛痰。用于感冒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5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克,一日4次,高烧时每四小时服1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2.5克,一日3次,高烧时每日4次;1~15岁每次2.5~5克,一日4次,高烧时每四小时1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