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干肉毒抗毒素 2014年12月31日修订版

BY wangyuan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医学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医学知识库 + 健康测试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冻干肉毒抗毒素药典标准

品名

中文名

冻干肉毒抗毒素

汉语拼音

Donggan Roudu Kangdusu

英文名

Botulinum Antitoxins,Freeze-dried

定义、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肉毒梭菌A、B、C、D、E、F六型毒素或类毒素分别免疫马所得的血浆,经胃酶消化后纯化制成的冻干抗毒素球蛋白制剂。用于预防和治疗A、B、C、D、E、F型肉毒中毒。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抗原与佐剂

应符合“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

2.2 免疫动物及血浆

2.2.1  免疫动物

免疫用马匹必须符合“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

2.2.2  采血与分离血浆

按“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的规定进行。用动物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测定免疫血清效价,符合下列规定时,即可采血。分离之血浆可加入适宜防腐剂,并应做无菌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

各种免疫血清效价应不低予以下标准:

A型    1500IU/ml

B型    800IU/ml

C型    300IU/ml

D型  800IU/ml

E型   800IU/ml

F型    300IU/ml

2.3 胃酶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胃酶配制成1mg/ml溶液,进行类A血型物质含量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I),应不高于1.0μg/ml。

2.4 原液

2.4.1  原料血浆

原料血浆的肉毒抗毒素效价(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Ⅺ H)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A型    1000IU/ml

B型    600IU/ml

C型    200IU/ml

D型  600IU/ml

E型    600IU/ml

F型    200IU/ml

血浆在保存期间,如发现有明显的溶血、染菌及其他异常现象,不得用于制备。

2.4.2  制备
2.4.2.1  消化

将免疫血浆稀释后,加入适量胃酶,如果必要还可加入适量甲苯,调整适宜pH值后,在适宜温度下消化一定时间。

2.4.2.2  纯化

采用加温、硫酸铵盐析、明矾吸附等步骤进行纯化。

2.4.2.3  浓缩、澄清及除菌过滤

浓缩可采用超滤或硫酸铵沉淀法进行。可加入适量硫柳汞或间甲酚作为防腐剂,然后澄清、除菌过滤。

纯化后的抗毒索原液应置2~8℃避光保存至少1个月作为稳定期。

2.4.3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5 半成品

2.5.1  配制

将检定合格的原液,按成品规格以灭菌注射用水稀释,调整效价、蛋白质浓度、pH值及氯化钠含量,除菌过滤。

2.5.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6 成品

2.6.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6.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有关规定。在冻干过程中制品温度应不高于35℃,真空或充氮封口。

2.6.3  规格

复溶后A型每瓶4.0ml,含肉毒抗毒素10000IU;B型每瓶2.0ml,含肉毒抗毒素5000IU;C型每瓶7.0ml,含肉毒抗毒素5000IU;D型每瓶2.0ml,含肉毒抗毒素5000IU;E型每瓶4.0ml,含肉毒抗毒素5000IU;F型每瓶7.0ml,含肉毒抗毒素5000IU。

2.6.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有关规定。

3 检定

3.1 原液检定

3.1.1  抗体效价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Ⅺ H)。

3.1.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3  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D),应符合规定。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3.0ml。

3.2 半成品检定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 成品检定

除水分测定、装量差异检查外,应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以下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每批成品至少抽取1瓶做以下鉴别试验。

3.3.1.1  动物中和试验或特异沉淀反应

按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Ⅺ H进行,供试品应能中和相应各型肉毒毒素或类毒素;或采用免疫取扩散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C),供试品应与相应各型肉毒毒素或类毒素产生特异沉淀线。

3.3.1.2  免疫双扩散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采用免疫双扩散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C)进行:供试品仅与抗马的血清产生沉淀线;或采用酶联免疫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T),供试品应与马IgG抗体反应呈阳性。

3.3.2  物理检查
3.3.2.1  外观

应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疏松体,按标示量加入注射用水,轻摇后应于15分钟内完全溶解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无异物。

3.3.2.2  装量差异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应符合规定。

3.3.3  化学检定
3.3.3.1  水分

应不高于3.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D)。

3.3.3.2  pH值

应为6.0~7.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A)。

3.3.3.3  蛋白质含量

应不高于170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B第一法)。

3.3.3.4  氯化钠含量

应为7.5~9.5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G)。

3.3.3.5  硫酸铵含量

应不高于1.0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C)。

3.3.3.6  防腐剂含量

如加硫柳汞,含量应不高于0.1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B)。如加间甲酚,含量应不高于2.5g/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N)。

3.3.4 纯度
3.3.4.1  白蛋白检查

将供试品稀释至2%的蛋白质浓度,进行琼脂糖凝胶电泳分析(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B),应不含或仅含痕量白蛋白迁移率的蛋白质成分。

3.3.4.2  F(ab')2含量

采用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C)测定,上样量25μg,F(ab')2含量应不低于60%; IgG含量应不高于10%。

3.3.5  抗体效价

各型肉毒抗毒素效价及比活性应不低予以下标准(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Ⅺ H):

A型  2000IU/ml;每1g蛋白质含20000IU

B型    2000IU/ml;每lg蛋白质含20000IU

C型    500IU/ml;每1g蛋白质含5000IU

D型    2000IU/ml;每1g蛋白质含20000IU

E型    1000IU/ml;每1g蛋白质含10000IU

F型    500IU/ml;每1g蛋囱质含5000IU

每瓶肉毒抗毒素装量应不低于标示量。

3.3.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7  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D),应符合规定。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3.0ml。

3.3.8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3.9 稀释剂

稀释剂为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本版药典(二部)的相关规定。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月。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