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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21—2020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增加了放射治疗放射防护检测方法与要求(见第8章);并视取得新的或重要的证据情况,对其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表A.1不同场所的居留因子附录B(资料性附录)加速器治疗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方法:B.1适用范围适用于利用医用电子加速器、X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等开展放射治疗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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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533—2017 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要求
——增加了儿童放射性药物施用量的具体算法;标准正文: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正当性判断、放射防护最优化、医疗照射剂量约束和异常医疗照射的调查与处理等方面的患者防护要求。6.5医疗照射指导水平:6.5.1执业医师应参照医疗照射指导水平(见附录E),以保证放射性药物施用活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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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5.2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5.2.1C形臂X射线设备的最小焦皮距应不小于20cm,其余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最小焦皮距应不小于30cm。6.3.3宜使用能够测量短时间出束和脉冲辐射场的设备进行测量,若测量仪器达不到响应时间要求,则应对其读数进行响应时间修正,修正方法参见附录D。b)0.006rad(Ⅵ型防护玻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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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20—2020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3.5放射性核素敷贴器radionuclideapplicator将一定活度的放射性核素,制成具有不同形状和面积的面状源,作为敷贴治疗用的放射源,简称敷贴器或敷贴源。c)应配备与其服务项目相适应并且性能合格的核医学诊疗设备(包括相关辅助设备)、放射防护与放射性药物施用量质量控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