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因通用为反治法之一。指用通利的方法治疗通泄一类的病症。通泄的病症,一般应采用补益固涩的治法,但对某些现象是“通”,而本质是瘀热或积滞的病症,则不但不能温补固涩,反而要通利,故称。如饮食积滞引起的腹泻,用消导泻下法进行治疗;湿热引起的尿频、尿急、尿痛,用利尿法治疗;瘀血引起的妇女血崩之证,用活血祛瘀法进行治疗等,皆属之[参考资料]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610. 。
通因通用系反治法之一,指有泻下症状,而仍然使用通下方法治疗。适用于内有积滞而外见泻利的证候,如伤寒阳明证热结旁流之类。《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寒用,通因通用,心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例如,芍药汤主治湿热痢疾,大黄泻热祛积,导湿热积滞从大便而去,此乃“通因通用”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