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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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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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以下简称安全性审查)工作,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对需要补充检验或对检验结果需要验证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二)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