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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处理
卫生处理(sanitarytreatment)是指为预防疾病发生和传播采取的措施,包括清污、消毒等卫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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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三条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鼠疫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实施下列卫生处理:(一)对离船、离航空器的染疫嫌疑人,从船舶、航空器离开疫区的时候算起,实施不超过6日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对来自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疫区的人员,检疫医师可以根据流行病学和医学检查结果,发给就诊方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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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运行船舶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检疫传染病病人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由海事管理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船舶及其乘运人员、货物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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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第十四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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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二)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斑疹伤寒、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淋病、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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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第一条为了控制检疫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防止检疫传染病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二)对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及其他应急医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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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十二条交通工具上的病媒昆虫和啮齿动物的防除:(一)船舶、飞机、列车上,应当备有足够数量有效的防鼠装置;卧具上不得有虱子、跳蚤、臭虫等病媒昆虫。第七章奖励和惩罚第二十四条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对贯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卫生法令、条例、规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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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甲类传染病鼠疫,防止旱獭间鼠疫传播到人间,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四)禁止剥病死獭及其它病死野生动物的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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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四)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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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舌骨囊肿与瘘切除术
概述: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用于颈部囊肿、瘘管手术治疗。仰卧位,头部后仰。要显示瘘管便于完全切除,可先经瘘口注入亚甲蓝液,使瘘管内壁呈蓝色,将探针伸入瘘口,在其周围边缘做梭形切口。10.盲孔处舌肌中的创口经清洗后用可吸收线缝合数针,避免误伤舌神经,置引流条,用不吸收线缝合舌骨肌间隙(图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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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前正中囊肿和瘘管切除术
概述: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用于颈部囊肿、瘘管手术治疗。仰卧位,头部后仰。要显示瘘管便于完全切除,可先经瘘口注入亚甲蓝液,使瘘管内壁呈蓝色,将探针伸入瘘口,在其周围边缘做梭形切口。10.盲孔处舌肌中的创口经清洗后用可吸收线缝合数针,避免误伤舌神经,置引流条,用不吸收线缝合舌骨肌间隙(图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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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3.流行病学调查。4.疫点疫区处理。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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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第十二条在解剖查验过程中,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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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对因医学科研原因出入境的尸体,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证明》或者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用特殊物品准出入境证明》,按照规定实施卫生检疫审批,并依法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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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
概述: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用于颈部囊肿、瘘管手术治疗。仰卧位,头部后仰。要显示瘘管便于完全切除,可先经瘘口注入亚甲蓝液,使瘘管内壁呈蓝色,将探针伸入瘘口,在其周围边缘做梭形切口。10.盲孔处舌肌中的创口经清洗后用可吸收线缝合数针,避免误伤舌神经,置引流条,用不吸收线缝合舌骨肌间隙(图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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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舌管囊肿和甲状舌管瘘切除术
概述: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用于颈部囊肿、瘘管手术治疗。仰卧位,头部后仰。要显示瘘管便于完全切除,可先经瘘口注入亚甲蓝液,使瘘管内壁呈蓝色,将探针伸入瘘口,在其周围边缘做梭形切口。10.盲孔处舌肌中的创口经清洗后用可吸收线缝合数针,避免误伤舌神经,置引流条,用不吸收线缝合舌骨肌间隙(图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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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舌管囊肿和甲状舌管窦道切除术
概述:甲状舌骨囊肿和瘘管切除术用于颈部囊肿、瘘管手术治疗。仰卧位,头部后仰。要显示瘘管便于完全切除,可先经瘘口注入亚甲蓝液,使瘘管内壁呈蓝色,将探针伸入瘘口,在其周围边缘做梭形切口。10.盲孔处舌肌中的创口经清洗后用可吸收线缝合数针,避免误伤舌神经,置引流条,用不吸收线缝合舌骨肌间隙(图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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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5.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10.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14.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测定及劳动条件评价、职业病防治、急、慢性职业中毒报告、报表和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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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阶段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5.4检测分析评估监督局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或有能力的地方疾控机构及其他相关技术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应急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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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2021年)
2.街道、社区等:对被洪水淹没过的街道、社区等室外公共活动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污,改善环境卫生。(四)生活用品: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污后,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冲洗、擦拭或浸泡,作用30min,或采用200mg/L二氧化氯、1000mg/L过氧乙酸、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作消毒处理,消毒时间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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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
第十条调查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需要,有权进入医疗机构、事故发生现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相关场所,根据调查需要和相关规范采集标本和样品,了解有关情况和监管部门意见,有关事故发生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为调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五)初步判断事故可疑致病因素、可疑餐次和可疑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