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七方 修订历史

关于七方

七方指七类方剂。即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重方)。方剂的分类最早见于《内经》。《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至金代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才将其总结为七方。七方说明处方立法,应按照病情缓急,病位上下,适当配伍药物,并斟酌剂量等,作为制方依据,逐渐演变而成七方。即大、小方,缓、急方;奇、偶方或复方。一般指处方中药味多或量大者为大方,反之为小方;用药和缓,或长期服用的方剂为缓方,反之为急方,单味药或奇数药的为奇方,反之为偶方;数方组合的方剂为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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