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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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
:1.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进一步加强感染病相关疫苗的接种工作,增强人和动物对可预防感染病的抵抗能力,减少感染病发病率,降低抗微生物药物使用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科技部、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支持开展微生物耐药分子流行病学、耐药机制和传播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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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于2022年2月14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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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罕见病目录
基本信息:《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于2023年9月18日《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26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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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于2021年12月29日《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印发,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