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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
至治指妥善而有效的治疗。《黄帝内经灵枢·百病始生》:“有余不足,当补则补,当泻则泻,毋逆天时,是谓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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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令史
太医院令史为元代医官名。为太医院内低级官员。共设八人,始设于1322年(至治二年)。其选任及待遇,政府规定要在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太医院令史一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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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同知
太医院同知为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共设二人,官阶正三品。位在院使之下佥院、同佥、院判之上。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太医院院使掌管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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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同佥
太医院同佥为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共设二人,官阶正四品。位在院使、同知、佥院之下院判、经历等职之上。协助太医院高级官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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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通事
太医院通事为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低级官员,共2人。官阶为正八品以下,主要职责是办理太医院中的一般事务,属于太医院中之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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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佥院
太医院佥院为元代医官名。此职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中级官员,官阶从三品。一般设二人,位在院使、同知之下同佥、院判之上。主要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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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经历
太医院经历为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共设二人,官阶从七品。位在同佥、院判之下,都事、照磨之上,是太医院中负责日常事务的中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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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都事
太医院都事为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共2人,官阶从七品,属于太医院中的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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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胀丹
《辨证录》卷五:方名:消胀丹组成:白术3钱,茯苓1两,麦冬5钱,熟地5钱,山药1两,芡实5钱,苏子1钱。主治:肺、脾、肾三经之虚,气喘作胀,腹肿,小便不利,大便亦溏,渐渐一身俱肿。用法用量:水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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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回药物院
回回药物院主要负责收集、贮藏、加工回回药物,并配合广惠司发放救济药物。《元史·仁宗本纪》载:“广惠司,秩正三品,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广惠司是一种阿拉伯式医院。到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又在大都(北京)和上都(多伦)各设回回药物院,其职能同于广惠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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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照磨
太医院照磨为元代医官名。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低级官员,设2人,官阶为正八品。该职往往兼管架阁库的收发物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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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知印
太医院知印为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低级官员,共设二人。是太医院中掌管印章的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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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院使
太医院院使为元、明、清代医官名。元代置太医院院使2人,始设于1285年(至元二十二年),官阶正二品,以后各代略有增减,其官阶亦有变化。金代始设太医院,太医院的最高长官为提点,下设院使,从五品。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定置院使一十二员,正二品。明代,太医院院使取代了太医院令的最高医官地位,其官阶为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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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院判
太医院院判为元、明、清三代官名。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始设院判一职。共二人,官阶正五品。明、清时期,院判职在院使之下,两代均设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疗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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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译史
太医院译史为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低级官员,共设二人。为太医院中负责翻译事务的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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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宣使
太医院宣使为元代医官名。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为低级官员,共设七人。主要职责为通知联络具体事务,是太医院中低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