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00.85—2017 部分代替GBZ/T 160.4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醇》(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85: Butyl alcohol, amyl alcohol and allyl alcohol)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09日发布,2018年05月01日起实施。
前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8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GBZ/T 160.4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化合物》中分出,单独成为本部分,并做了如下主要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丁醇和戊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中,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丁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程玉琪、姜汉硕、张健、唐红芳、朱海豹、谢玉璇、李添娣、刘奋、许兵、张耕、杨凤。
——戊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职业病防治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预防控制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单晓梅、常虹、张健、唐红芳、朱海豹、谢玉璇、李添娣、刘奋、许兵、张耕、杨凤。 ——丙烯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林树莲、徐志洪、戎伟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165-1999;
——WS/T 72-1996;
——GBZ/T 160.48—2004;
——GBZ/T 160.48—2007。
标准正文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丁醇、戊醇和丙烯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甲醇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蒸气态丁醇、戊醇和丙烯醇浓度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3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的基本信息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的基本信息
化学物质 | 化学文摘号 (CAS号) | 分子式 | 相对分子质量 |
丁醇 (Butyl alcohol) | 71-36-3 | C4H9OH | 74.12 |
异丁醇 (Isobutyl alcohol) | 78-83-1 | C4H9OH | 74.12 |
戊醇 (Amyl alcohol) | 71-41-0 | C5H11OH | 88.15 |
丙烯醇 (Allyl alcohol) | 107-18-6 | CH2=CH-CH2-OH | 58.08 |
4 丁醇和戊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4.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丁醇和戊醇用活性炭采集,异丙醇一二硫化碳溶液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2 仪器
4.2.1 活性炭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活性炭。
4.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OmL/min~200mL/min。
4.2.3 溶剂解吸瓶,5mL。
4.2.4 微量注射器。
4.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温:90℃;或程序升温:初温60℃,保持1min,以20℃/min升温至100℃,保持1min,再以30℃/min升温至170℃,保持5min;
c) 气化室温度:200℃;
d) 检测室温度:250℃;
e) 载气(氮)流量:ImL/min;
f) 分流比:20:1。
4.3 试剂
4.3.1 解吸液(异丙醇一二硫化碳溶液):用二硫化碳稀释2mL异丙醇至100mL,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4.3.2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解吸液,准确称量后,分别加入一定量的丁醇和/或戊醇,再准确称量;用解吸液定容。由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丁醇和/或戊醇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4.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4.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4.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7d。
4.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的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前后段活性炭分别倒入两支溶剂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解吸液,封闭后,解吸30min,不时振摇。样品溶液供测定。
4.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解吸液稀释标准溶液成0.0μg/mL~1500.0μg/mL浓度范围的丁醇和/或戊醇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丁醇和/或戊醇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4.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丁醇和/或戊醇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解吸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4.6 计算
4.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4.6.2 按式(1)计算空气中丁醇和/或戊醇的浓度:
式中:
C 一一空气中丁醇和/或戊醇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1、c2——测得的前后段样品溶液中丁醇和/或戊醇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 (μg/mL);
v一一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一一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D一一解吸效率,%。
4.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2159规定计算。
4.7 说明
4.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测定范围、最低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度(以采集1.5L空气样品计)、相对标准偏差、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和平均解吸效率等方法性能指标见表2。应测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表2 方法的性能指标
化合物 | ||
性能指标 | 丁醇 | 戊醇 |
检出限/(μg/mL) | 0.3 | 0.3 |
定量下限/(μg/mL) | 1.1 | 1.1 |
定量测定范围/(μg/mL) | 1.1~1500 | 1.1~1500 |
最低检出浓度/(mg/m3) | 0.2 | 0.2 |
最低定量浓度/(mg/m3) | 0.7 | 0.7 |
相对标准偏差/% | 0.2~1.1 | 0.3~1.3 |
穿透容量/mg | ≥15 | ≥11 |
平均解吸效率/% | ≥93 | 97 |
4.7.2 本法也可使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
4.7.3 本法的色谱分离图见图2。由图2可见,异丁醇、正丁醇、异戊醇和正戊醇均获得了良好的分离。异丙醇、正丙醇、双丙酮醇、9-氯乙醇、异辛醇等醇类均不干扰四种醇类的测定。
说明:
1——硫化碳;
2——异丙醇;
3——正丙醇;
4——异丁醇;
5——正丁醇;
6——异戊醇;
7——正戊醇;
8——双丙酮醇;
9——2-氯乙醇;
10——异辛醇。
图2 色谱分离图
5 丙烯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5.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丙烯醇用活性炭采集,甲醇-二氯甲烷溶液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5.2 仪器
5.2.1 活性炭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活性炭。
5.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OmL/min~200mL/min。
5.2.3 溶剂解吸瓶,5mL。
5.2.4 微量注射器。
5.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温:90℃;
c) 气化室温度:200℃;
d) 检测室温度:220℃:
e) 载气(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5.3 试剂
5.3.1 解吸液(甲醇一二氯甲烷溶液):用二氯甲烷稀释5mL甲醇至100mL,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5.3.2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解吸液,准确称量后,加入一定量的丙烯醇,再准确称量;用解吸液定容。由两次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丙烯醇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5.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5.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5.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5.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宜尽快测定,在-20℃冰箱中可保存5d。
5.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的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处理:将前后段活性炭分别倒入两支溶剂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解吸液,封闭后,解吸30min,不时振摇。样品溶液供测定。
5.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解吸液稀释标准溶液成0.0μg/mL~50.0μg/mL浓度范围的丙烯醇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丙烯醇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5.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丙烯醇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丙烯醇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样品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5.6 计算
5.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5.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丙烯醇的浓度:
式中:
C——空气中丙烯醇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1、c2——测得的前后段样品溶液中丙烯醇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D——解吸效率,%。
5.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2159规定计算。
5.7 说明
5.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1μg/mL,定量下限为3.3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3.3μg/mL~50μg/mL;以采集1.5L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7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2.2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4.2%~4.7%,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为7.32mg,平均解吸效率为96%。应测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5.7.2 本法也可采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