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 2014年12月30日修订版

BY wangyuan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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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药典标准

品名

中文名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

汉语拼音

Chongzu Yixing Ganyan Yimiao (CHO Xibao)

英文名

Recombinant Hepatitis B Vaccine (CHO Cell)

定义、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重组CHO细胞表达的乙型肝炎(简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经纯化,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生产用细胞

2.1.1  细胞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细胞为DNA重组技术获得的表达HBsAg的CHO细胞C28株。

2.1.2  细胞库的建立及传代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C28株主细胞库细胞代次应不超过第21代,工作细胞库细胞代次应不超过第26代,生产疫苗的最终细胞代次应不超过第33代。

2.1.3  主细胞库及工作细胞库细胞的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3.1  细胞外源因子检查

细菌和真菌、支原体、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均应为阴性。

2.1.3.2  细胞鉴别试验

应用同工酶分析、生物化学方法、免疫学、细胞学和遗传标记物等任何方法进行鉴别,应为典型CHO细胞。

(1)细胞染色体检查

用染色体分析法进行检测,染色体应为20条。

(2)目的蛋白鉴别

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查,应证明为HBsAg。

2.1.3.3  HBsAg表达量

主细胞库及工作细胞库细胞HBsAg表达量应不低于原始细胞库的表达量。

2.1.4  保存

细胞库细胞应保存于液氮中。

2.2 原液

2.2.1  细胞制备

取工作细胞库细胞,复苏培养后,经胰蛋白酶消化,置适宜条件下培养。

2.2.2  培养液

培养液为含有适量灭能新生牛血清的DMEM液。新生牛血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D)。

2.2.3  细胞收获

培养适宜天数后,弃去培养液,换维持液继续培养,当细胞表达HBsAg达到1.0mg/L以上时收获培养上清液。根据细胞生长情况,可换以维持液继续培养,进行多次收获。应按规定的收获次数进行收获。每次收获物应逐瓶进行无菌检查。收获物应于2~8℃保存。

2.2.4  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2.2.5  收获物合并

来源于同一细胞批的收获物经无菌检查合格后可进行合并。

2.2.6  纯化

合并的收获物经澄清过滤,采用柱色谱法进行纯化,脱盐,除菌过滤后即为纯化产物。

2.2.7  纯化产物检定

按3.1项进行。

2.2.8  纯化产物保存

于2~8℃保存不超过3个月。

2.2.9  纯化产物合并

同一细胞批来源的HBsAg纯化产物检定合格后,经除菌过滤后可进行合并。

2.2.10  甲醛处理

合并后的HBsAg纯化产物中按终浓度为200μg/ml加入甲醛,置37℃保温72小时。

2.2.11  除菌过滤

甲醛处理后的HBsAg经超滤、浓缩、除菌过滤后即为原液(亦可在甲醛处理前进行除菌过滤)。

2.2.12  原液检定

按3.2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

按最终蛋白质含量为10μg/ml或20μg/ml进行配制。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吸附后,可加入适量硫柳汞作为防腐剂,即为半成品。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3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  规格

每瓶0.5ml或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 10μg;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HBsAg 10μg或20μg。

2.4.4  包装

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3.1 纯化产物检定

3.1.1  蛋白质含量

应为100~200μg/m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B第二法)。

3.1.2  特异蛋白带

采用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C),分离胶胶浓度15%,浓缩胶胶浓度5%,上样量为5μg,银染法染色。应有分子质量23kD、27kD蛋白带,可有30kD蛋白带及HBsAg多聚体蛋白带。

3.1.3  纯度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Ⅲ B)测定,用SEC-HPLC法:亲水树脂体积排阻色谱柱,排阻极限1000kD,孔径100nm,粒度17μm,直径7.5mm,长30cm;流动相为0.05mol/L PBS(pH6.8);检测波长280nm,上样量100μl。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HBsAg纯度,应不低于95.0%。

3.1.4  细菌内毒素检查

每10μg蛋白质应小于10EU(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E凝胶限度试验)。

3.2 原液检定

3.2.1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2.2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3.2.3  蛋白质含量

应在100~200μg/m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B第二法)。

3.2.4  特异蛋白带

按3.1.2项进行。

3.2.5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

应不高于50ng/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I)。

3.2.6  纯度

按3.1.3项进行。

3.2.7  CHO细胞DNA残留量

应不高于10pg/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B第一法)。

3.2.8  CHO细胞蛋白质残留量

采用酶联免疫法测定,应不高于总蛋白质含量的0.05%。

3.2.9  细菌内毒素检查

每10μg蛋白质应小于10EU(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E凝胶限度试验)。

3.2.10  N端氨基酸序列(每年至少测定1次)

用氨基酸序列分析仪测定,N端氨基酸序列应为:Met-Glu-Asn-Thr-Ala-Ser-Gly-Phe-Leu-Gly-Pro-Leu-Leu-Val-Leu。

3.3 半成品检定

3.3.1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2  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小于10EU/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E凝胶限度试验)。

3.4 成品检定

3.4.1  鉴别试验

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查,应证明含有HBsAg。

3.4.2  外观

应为乳白色混悬液体,可因沉淀而分层,易摇散,不应有摇不散的块状物。

3.4.3  装量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A),应不低于标示量。

3.4.4  化学检定
3.4.4.1  pH值

应为5.5~6.8(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A)。

3.4.4.2  铝含量

应不高于0.43mg/m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F)。

3.4.4.3  硫柳汞含量

如加硫柳汞,应不高于60μg/m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Ⅶ B)。

3.4.4.4  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50μg/ml(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L)。

3.4.5  效价测定

将疫苗连续稀释,每个稀释度接种4~5周龄未孕雌性NIH或BALB/c小鼠20只,每只腹腔注射1.0ml,用参考疫苗做平行对照,4~6周后采血,采用酶联免疫法或其他适宜方法测定抗-HBs。计算ED50,供试品ED50(稀释度)/参考疫苗ED50(稀释度)之值应不低于1.0。

3.4.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4.7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4.8  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小于10EU/剂(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E凝胶限度试验)。

3.4.9  抗生素残留量

生产过程中加入抗生素的应进行该项检查。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测,应不高于50ng/剂。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

英文名称:Recombinant Hepatitis B Vaccine (CHO Cell)

汉语拼音:Chongzu Yixing Ganyan Yimiao (CHO Xibao)

【成分和性状】  本品系由重组CHO细胞表达的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经纯化,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乳白色混悬液体,可因沉淀而分层,易摇散,含硫柳汞防腐剂。

主要成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辅料:应列出所有批准的辅料成分。

【接种对象】  本疫苗适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1)新生儿,特别是母亲为HBsAg、HBeAg阳性者。

(2)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的实验人员。

【作用与用途】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抗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规格】  每瓶0.5ml或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 10μg;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HBsAg 10μg或20μg。.

【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程序为3针1,分别在0、1、6月接种,薪生儿第1针在出生24小时内注射。一般易感者每剂注射使用10μg/瓶,母婴阻断的新生儿每剂注射20μg/瓶。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罕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

【贮藏】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按批准的执行。

【有效期】  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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