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1月4日《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21〕35号)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10〕17号)同时废止。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遵照执行。 ...
可用医学百科App / 微信 / 手机浏览器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