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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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菌素
3.2无菌试验每亚批菌素均应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无菌试验。将毒性试验全部活存之小白鼠,在注射后20日解剖,取鼠蹊部淋巴结,腹大动脉旁之淋巴结及肝、脾分别接种肝琼脂斜面上,放37℃培育5天。但患过布氏菌病或接种过布氏菌病活菌苗的人,也有呈布氏菌素反应阴性者,因此不能单独以皮肤变态反应作为诊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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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40.7—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7部分:皮肤致敏试验
ICS13.100C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40.7—2011《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7部分:皮肤致敏试验》(Proceduresandtestsfortoxicologicalevaluationsofchemicals—Part7:Skinsensitizationtest)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1年08月19日发布,自2012年03月01日起实施。按表1对局部皮肤反应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