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药 2009年12月30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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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强安定药,神经阻滞剂

概述及分类

抗精神病药是一组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药物。对重症精神病的症状控制有明显的效果。

目前临床上较常用的抗精神病药按化学结构可分为五类。 (1)吩噻嗪类是最早合成的抗精神病药物,临床应用较广,药物品种较多,但作用类同。(2)丁酰苯类本类药的化学结构与吩噻嗪类不同,但抗精神病作用很强,已被普遍采用。(3)硫杂蒽类。(4)萝芙木生物碱类仅利血平用于精神科临床。因疗效不突出,副作用较多,现已较少用。(5)其它类常用的有氯氮平、舒必利、舒多普利、氯噻平及吗啉啶醇等。

药代动力学

抗精神病药以脂溶性为多,具较高的表面活性,易于肠道吸收,也易于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但口服后,75%以上先在肝内代谢破坏,因此能抵达脑部的药物比例不高,而注射给药,所需治疗剂量便低得多,约为口服时的1/4~1/3。它们的代谢产物种类甚多,如氯丙嗪的代谢物便达160种以上,其中有些具治疗作用,有些则无治疗作用,这些造成药物血液浓度监测的困难。药物进入体循环后,有相当比例分布并贮存于体内各种部位的脂肪组织之中,以后再缓慢释放入血,因此,停药后1~2个月内仍可在血液中测出药物的存在。排泄以经肾脏由尿排出为主,少量从胆汁、粪便及乳汁中排出。

药理作用

抗精神病药的药理作用相当广泛,对神经系统的作用部位从大脑皮层直至神经肌肉接头,主要作用于脑干网状激活系统,边缘系统及下视丘。此外对循环、消化内分泌和皮肤等系统也有影响。在神经递质方面有抗多巴胺、抗去甲肾上腺素、抗血清素、抗胆碱及抗组织胺等作用。

抗精神病药的主要治疗作用与其抗多巴胺作用有关,临床实践表明抗精神病药治疗剂量的大小与其对多巴胺受体阻断作用呈线性相关。中枢神经系统内有多种多巴胺受体存在,抗精神病药的治疗作用主要是阻断了D2受体,影响了多巴胺的中脑—大脑皮质通路和中脑—边缘系统通路的结果。而对结节—漏斗系统通路的影响可导致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对黑质纹状体通路的影响导致锥体外系的副反应。尽管阻滞多巴胺受体假说似被公认,但仍缺乏充分的直接证据。

药物的镇静作用和控制精神运动性兴奋的作用与去甲肾上腺素的阻断有关。此外,其治疗作用还可能与药物对N—甲基转移酶的抑制,对需要K+、Na+离子激活的ATP酶的抑制及其对生物膜或膜泵的作用等有关。

[临床应用]

抗精神病药物的主要适应症为精神分裂症,特别适用于具兴奋躁动、幻觉、妄想、奇特的思维和行为等症状的病人,对于表现情感淡漠、孤独退缩、缺乏意志要求和思维贫乏等症的病人,虽亦有效,但效果不太理想。此外,还可用以治疗躁狂症、伴有幻觉和妄想的抑郁症、反应性精神病和其他急性精神病。因躯体疾病或脑部病变所致的症状性或器质性精神病,若无禁忌症,亦可用本类药物对症治疗。一般而言,不宜用以治疗神经症。

毒副作用

抗精神病药可产生许多方面的副作用,可因药物种类、剂量或患者的个体不同而异,但多数具有共同的副作用,有的在用药后短期内出现,也有的在长期用药后出现。

1.药物的抗胆碱能和抗肾上腺素能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有口干、视力模糊、便秘、尿潴留、心率加快、肥胖子,月经紊乱及泌乳等。

2.神经系统症状:以锥体外系症状为突出。短期服药即可出现急性肌张力不全、静坐不能和类巴金森综合征;长期服药可致迟发性运动障碍。

①急性肌张力不全:多见于青少年,特别是带有氟基的抗精神病药尤易引起,多在服药数日内发生,表现为眼、面、口、颈、躯干肌的局部性肌痉挛所致的怪异表现,常见的有动眼危象、颈面征等。肌注氢溴酸东莨菪碱0.3~0.5mg后,症状可迅速缓解。

②静坐不能:发生率达20~40%,以中年女性为多,且多发生于用药的第2~3周,表现有烦躁不安,不能静坐或静卧、反复走动或原地踏步走,可伴有不自主运动。治疗同急性肌张力不全,亦可试用安定或心得安。

③类巴金森综合征:十分常见,以女性和老年患者易发生,以动作缓慢或者运动不能、静止性震颤及肌张力增高为特征。抗胆碱能药物有效。以上症状是可逆性的,如停药或减药后可消失。

④迟发性运动障碍:系长期大剂量服药抗精神病药引起的特殊而持久的锥体外系反应,一般在服药3个月才可能发生,发生率为15%~40%,女性多于男性患者。最常见的为口一舌一颊三联症(BLM综合征)重者可致构音不清、影响进食。亦可表现为肢体的不自主摇摆、舞蹈指划样动作、手足徐动或四肢和躯干的扭转等。治疗困难,除加强预防外,早期发现、早期处理尤为重要,有人使用左旋多巴作“脱敏”治疗,短期内症状加重,2~3周后停用,症状逐渐好转。目前尚无有效措施。

3.皮肤症状:为过敏所致常发生于治疗的第1~4周,一般表现为红色丘疹,开始于手与面等暴露部位,亦可扩及躯干,呈对称性分布,严重者发生疱疹,剥脱性皮炎、皮肤糜烂等。应立即停药。

4.肝损害:氯丙嗪等所致的胆汁郁性黄疸的发生率约为0.1%左右。无黄疸性肝炎较之更为常见。系过敏所致,停药1~2周可恢复,临床上应与传染性肝炎相鉴别。

5.消化系统症状:药物引起平滑肌肌张力降低。可致麻痹性肠硬阻,于长期过量服药时易发生。

6.心血管系统症状:体位性低血压较常见,多见于治疗初期,尤其是用药后第一周,与药物阻断了外周α肾上腺素受体有关。心动过速和心电图异常颇为常见,主要表现为S—T段压低、Q—T延长、T波增宽或倒置等,少数患者出现心律不齐或传导阻滞,宜停药并作对症处理。

7.造血系统的副作用较少见,药物所致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为0.1%~0.7%,以氯氮平所致的比率为高,属变态免疫反应。早期诊断,及时处理,预后多数良好,严重者而又处理不当者可能造成死亡。

8.其它:恶性综合症是一种严重的副作用。多为大量服药后出现,表现有高热,震颤,肌强直,吞咽困难等锥体外系症状,心动过速、出汗,排尿困难、血压波动等植物神经症状,部分患者伴有意识障碍。病程急剧,处理不当可致形象化。姜佐宁(1988)报告抗精神病药治疗期内猝死占同期住院死亡总数的3.9%,其中各种原因造成的机械性窒息约占1/3。但有些患者的突然死亡,尸体解剖却未发现致死病因。

禁忌

严重心、肝、肾等脏器疾病、严重感染、重症肌无力及药物过敏者禁用。妊娠早期、年老体弱、白细胞减少症、青光眼易发生低血压反应者慎用。

注意事项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急性感染和以往有同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抗精神病药。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重症肌无力等亦为本类药物的禁忌症。白细胞减少症、青光眼病人、老年人和孕妇均应慎用。

相关出处

新编药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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