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中成药品种使用说明书痛经灵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1月30日国药监注[2002]34号《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中成药品种使用说明书的通知》发布。
痛经灵颗粒说明书
【标准来源】
部标十五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品名:痛经灵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功能主治】
【用法与用量】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禁忌】
【注意事项】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6. 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不良反应】
【规格】
每袋25克(相当于原药材44克)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