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氯贝胺胶囊 2009年01月14日修订版

BY banlang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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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准

正式名

吗氯贝胺胶囊

汉语拼音

Malubeian Jiaonang

标准号

WS-554(X-492)-99

拉丁文或英文

Moclobemide Capsules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吗氯贝胺(C13H17ClN2O2)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鉴别

(1)取本品的细粉适量(约相当于吗氯贝胺100mg),加无水碳酸钠1g,混匀,炽灼至完全炭化,继续炽灼10分钟,放冷,残渣加水5ml溶解,滤过,滤液加硝酸使成酸性,加硝酸银试液1ml,即生成白色沉淀。

(2)取含量测定项下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V A)测定,在240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检查

溶出度 取本品,照溶出度测定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X C第二法),以0.1mol/L盐酸溶液900ml为溶剂,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溶液10ml,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5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V A),在24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另取经105℃干燥至恒重的吗氯贝胺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用0.1mol/L盐酸溶液制成每1ml中约含10μg的溶液,同法测定吸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湖南省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

长沙维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 提出

本标准自1999年12月1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6年,保护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仿制。

度,计算出每粒的溶出量。限度为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 E)。

含量测定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吗氯贝胺25mg),置1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使吗氯贝胺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ml,置5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V A),在24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另取经105℃干燥至恒重的吗氯贝胺对照品适量,加0.1mol/L盐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同法测定,计算,即得。

作用与用途

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

用法与用量

注意

1.对吗氯贝胺过敏,有意识障碍及患嗜铬细胞瘤者禁用。

2.禁止同时应用度冷丁、可待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三环抗抑郁剂)、麻黄素、伪麻黄素、苯丙醇胺、美沙芬等药。

3.儿童不宜应用,妊娠及哺乳妇女应权衡利弊后用。

4.肝功能障碍或应用西米替丁者,应减少剂量至一般剂量的1/2~1/3。

5.服药期间忌服含高酪胺饮食如奶酪,酵母提取物,发酵的大豆类制品等。

6.对已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者,如需服用本药,则需停服上述药物2~4周(4~5个半衰期)后才能应用。

剂量

饭后口服,每日0.3~0.45g,分2~3次服,或遵医嘱。

标示量

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

类别

制剂

饭后口服,每日0.3~0.45g,分2~3次服,或遵医嘱。

规格

0.1g。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暂定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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