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注解
煎膏剂系指药材用水煎煮、去渣浓缩后,加炼蜜或糖制成的半流体制剂。
一、除另有规定外,药材需加工成片或段,按具体品种规定的方法煎煮,滤过,滤液浓缩至规定的相对密度,即得清膏。
叁、清膏按规定量加入炼蜜或糖(或转化糖)收膏;若需加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除另有规定外,加炼蜜或糖(或转化糖)的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3倍。
3 【相对密度】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约2倍,精密称定,混匀,作为供试液。照相对密度测定法测定,按下式计算,即得。
W<[1]>-W<[1]>×f
供试品相对密度= ─────────
W<[2]>-W<[1]>×f
式中: W<[1]>为比重瓶内供试液重量(g);
W<[2]>为比重瓶内水重量(g);
加入供试品中的水重量
f为 ────────────────
供试品重量+加入供试品中的水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