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4.1 一、子痫前期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子痫前期(ICD-10:O13/O14):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版)和《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
1.病史:高危因素
2.临床表现:高血压、尿蛋白、水肿;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3.辅助检查: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测定、血脂、尿液检查(包括24小时尿蛋白)、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血气分析、眼底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电子胎心监护、B超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胎盘功能等。必要时CT或MRI检查。
4.1.3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版)和《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
1.一般处理:休息、间断吸氧、平衡膳食,密切监护母亲病情变化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3.适时终止妊娠。
4.1.4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0天内。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O13/O14子痫前期疾病编码;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入院后检查内容。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近期未做的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6)胎心监护、B超胎儿情况监测(胎儿脐动脉血流S/D、子宫动脉血流等);
(8)眼底检查。
2.可选择检查项目:
(2)胸腹水彩超(必要时);
(3)测24小时动态血压(必要时);
(4)头颅MRI或CT检查(必要时)
4.1.7 (七)终止妊娠的分娩方式。
如无产科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佂。
4.1.8 (八)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后住院7天。
1.术后第 1 天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DIC、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产后用药:根据病情继续休息、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有高凝倾向者,使用抗凝药物;
4.剖宫产者预防性抗菌药物: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后48小时内
4.1.9 (九)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血压控制平稳;肝肾功能、电解质基本正常;尿蛋白持续减少;无自觉症状(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术后恢复良好,无术后并发症;
3.体温正常,伤口愈合良好;
4.1.10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2.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出现并发症,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检查项目和治疗项目增加。
4.2 二、子痫前期临床路径表单
患者姓名: | 性别:年龄:门诊号: | 住院号: | |||||
住院日期:年月日 | 出院日期:年月日 | 标准住院日:≤10天 | |||||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28-32周) | ||||
主要诊疗工作 | □询问孕期情况、既往病史与体格检查 □完成产科入院记录 □常规辅助检查 □完成初步诊断 □病情极严重者立即进行术前准备 □告病重或病危通知,并签署病重或病危通知书(必要时) | □上级医师查房 □完成入院检查 □根据病情评估是否适合继续期待治疗 □若否则开始术前准备,包括促胎肺成熟 | □上级医师查房 □完成入院检查 □根据病情评估是否适合继续期待治疗 | ||||
重点医嘱 | 长期医嘱: □产科常规护理 □一级护理或二级护理 □低盐低脂饮食 □听胎心1 次/4-6小时 □胎心监护1-2次/日 □左侧卧位 □测血压1 次/4-6小时 □自数胎动1 小时,3次/天 □吸氧1 小时2次/天 临时医嘱: □24小时尿蛋白定量 □心电图 □必要时应用解痉、降压治疗 □必要时促胎肺成熟 □其它 | 长期医嘱: 同前临时医嘱: □根据病情应用镇静、解 痉、降压药物 □有指征者应用扩容和利尿药物 □其他医嘱 | 长期医嘱: 同前临时医嘱: □有指征者应用扩容和利尿药物 □继续胎儿情况监测,复查胎儿监护、胎儿心电图、脐动脉血流比值、B超(必要时) □其他医嘱 | ||||
时间 | 住院第4日(32+1-34周) | 住院第5日(术日) | 住院第6日(术后第1日) | |
主要诊疗工作 | □根据病情评估是否适合继续期待治疗 □若否则开始术前准备,包括促胎肺成熟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书写 □进行术前讨论 □向家属交待病情和有关手术事项 □手术安全核查表 □下达手术医嘱,并提交手术通知单 □完成术前小结、术前准备 | □上级医师查房(体温、脉搏、子宫收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及性状,特别关注血压、自觉症状) □完成手术治疗 □完成手术记录 □完成术后病程记录 □注意各项化验结果 | ||
重 点医嘱 | 长期医嘱: 同前临时医嘱: □有指征者应用扩容和利尿药物 □明上午在选麻下行剖宫产术 □血交叉、备血 □抗生素皮试 | 长期医嘱: □按剖宫产术后护理 □一级护理 □6小时后流食 □留置尿管长期开放 □促宫缩治疗 □会阴护理 | 长期医嘱: □一级护理 □流食 □抗生素治疗 □促宫缩治疗 □会阴护理 □其他医嘱 | |
□常规备皮 □其他医嘱 | □其他医嘱临时医嘱: □根据病情应用镇静、解 痉、降压药物 □抗生素治疗 □有指征者应用扩容和利尿药物 □吸氧(必要时) □其他医嘱 | 临时医嘱: □有指征者应用扩容和利尿药物 D二聚体、尿常规、肝肾功 | ||
主要 护理工作 | □介绍术前准备的内容、目的,麻醉的方式 □静脉抽血 □手术前备皮、更衣 □手术前健康教育 □提醒患者禁食、禁水 | □嘱患者术晨禁食禁水 □记特别护理记录、进出量 □术后6小时翻身 □手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记特别护理记录、进出量 □术后健康教育 □术后饮食指导 □协助患者生活护理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
病情 变异记录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
护士签名 | ||||
医师签名 | ||||
日期 | 住院第7天(术后第2日) | 住院第8-9天(术后第3-4日) | 住院第10天(出院第5日) |
主要诊疗工作 | □上级医师查房(体温、脉搏、子宫收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及性状,特别关注血压、自觉症状) □注意各项化验结果 □切口更换敷料 | □上级医师查房(体温、脉搏、子宫收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及性状,特别关注血压、自觉症状) □注意各项化验结果 □切口更换敷料(必要时) | □评估血压、自觉症状及辅助检查各项指标,确定有无并发症情况,明确是否出院 □完成出院记录、病案首页、产假证明、填写围产期保健卡等 |
重点医嘱 | 长期医嘱: □一级护理 □测血压q6h □半流食 □会阴护理 □其他医嘱临时医嘱: □拔除尿管(留置48小时者) □伤口换药 □其他医嘱 □抗生素治疗 | 长期医嘱: □二级护理 □测血压q6h □半流食或软食 □其他医嘱 临时医嘱: □伤口换药(必要时) □其他医嘱 | 出院医嘱: □出院带药 □定期门诊随访 |
主要护理工作 | □根据医嘱测血压q6h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术后饮食指导 □给患者讲解各项治疗及护理措施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根据医嘱测血压q6h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饮食指导 □晨晚间护理、夜间巡视 | □指导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护士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