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配伍禁忌·用药禁忌
十八反为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2]。两种药物同用,发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2]。据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反玄参系《本草纲目》增入,所以实有十九种药)[2]。十八反是古人经验,有的不尽符合临床实际,有待于进一步研究[2]。
十九畏为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2]。一种药物受到另一种药物的抑制,减低其毒性或功效,甚至完全丧失功效,称相畏[2]。据文献记载有十九种药物相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2]。十九畏是古人经验,有的不尽符合临床实际,有待于进一步研究[2]。
4 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妊娠药忌为怀孕期中,有些药物可能引起流产或损害母子,一般不得使用或慎用,称妊娠药忌[3]。大致有以下几类:
1)植物药类:
1.毒草类:乌头、附子、天雄、侧子、野葛、羊踯躅、南星、半夏、大戟、芫花、常山[3]。
2.破血药类:牛膝、桃仁、牡丹皮、茜根、干漆、瞿麦、乳香菇、三棱、鬼箭羽、通草、红花、苏木[3]。
3.吐下滑利药类:藜芦、巴豆、牵牛、皂荚、葵子、薏苡仁[3]。
2)动物药类:
1.毒虫类:水蛭、芫青、斑蝥、地胆、蜘蛛、蝼蛄、蜈蚣、蛇蜕、虻虫[3]。
3)矿物药类:代赭石、水银、锡粉、硇砂、砒石、芒硝、硫黄、雄黄[3]。
其中有些是剧毒药,如砒石、巴豆、斑蝥等都绝对禁用;有些经过炮炙,可以使用,如生半夏用姜汁制成姜半夏,常用于怀孕初期的恶心呕吐[3]。所以妊娠药忌是否完全禁忌,也须进一步研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