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血脂异常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诊疗技术方案 法规文件 诊疗规范 血脂异常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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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xiàn yù xiě zhī yì cháng fēn jí zhěn liáo jì shù fāng àn

2 基本信息

县域血脂异常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于2022年1月26日《关于印发县域慢性肾脏病等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4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县域慢性肾脏病等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县域慢性肾脏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王义辉、张牧嘉、王斐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19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段华鹏、王瑾

电话:010—59957797

传真:010—59957684

附件:

1.县域慢性肾脏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2.县域高血压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3.县域血脂异常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4.县域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5.县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6.县域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7.县域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4 全文

县域血脂异常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血脂异常通常包括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混合性高脂血症及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HDL-C)血症等。其中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及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TC)水平升高是动脉粥样硬化心血管疾病(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ASCVD)的主要危险因素,近年来患病率逐年增高。以他汀为主的降脂药物降低LDL-C水平,可显著减少ASCVD的发病及死亡危险。然而由于担心不良反应等原因,治疗依从性不佳。实施分级诊疗将有助于改变当前血脂管理控制率低下的现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宣教,提高血脂异常知晓率;遵从临床路径,提高治疗率,特别是增加依据ASCVD危险分层规范治疗率;合理随访,提高血脂达标率,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发病及死亡。

4.1 一、县域不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4.1.1 (一)村卫生室。

负责督导群众定期前往乡镇卫生院进行血脂筛查;管理血脂异常患者,督导患者定期复诊,并根据转诊指征实施双向转诊;进行患者随访;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中医药早期干预工作。

4.1.2 (二)乡镇卫生院。

开展血脂异常的早期筛查,进行临床初步诊断;按照县级医院制定的疾病诊疗方案指导监督村医进行规范诊治;指导村医开展患者随访、健康教育、实施双向转诊;指导和协助村医应用县域血脂异常规范管理网络平台监督患者治疗;进行血脂等指标的随访检测,酌情开展并发症筛查。负责中医诊断治疗、随访评估和村级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教育培训。

4.1.3 (三)县级医院

原发性继发性高脂血症、伴发的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及ASCVD诊断明确;按照疾病诊疗指南与规范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有中医药服务能力医院,应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化的中西医治疗方案;开展肝肾功能肌酸激酶生化检测监测降脂治疗潜在不良反应;指导、实施双向转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牵头建立县域血脂异常规范管理的网络平台;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和结局进行评估。已加入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在牵头医院统筹下参照本技术方案执行。

4.2 二、分级诊疗服务路径

临床路径.png

图1 县域血脂异常分级诊疗临床路径

注:①-⑫的具体内容对应文中相应编号的内容

4.3 三、双向转诊标准

4.3.1 (一)村卫生室上转至乡镇卫生院标准。

对疑似血脂异常者转至乡镇卫生院进行初步筛查。

4.3.2 (二)乡镇卫生院上转至县级医院标准。

1.初次筛查(根据症状、体征)疑为血脂异常,但不具备血脂检测条件。

2.疑为家族性高脂血症

3.疑并存其他危险因素需确诊者。

4.疑伴发ASCVD需确诊者。

5.疑为继发性高脂血症

6.随访期间血脂控制不佳,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7.有中医药治疗需求而乡镇卫生院不能提供相应服务者,或者中医药治疗效果不佳者。

4.3.3 (三)县级医院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标准。

1.诊断及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患者

2.诊断明确,中医药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患者

4.3.4 (四)乡镇卫生院下转至村卫生室标准。

病情稳定,长期随访者,就近医疗。

4.4 四、患者的筛查、诊断与评估

4.4.1 (一)筛查。(①)

4.4.1.1 1.筛查项目。

临床上血脂检测的基本项目为TC、甘油三酯(triglyceride,TG)、LDL-C和HDL-C。其他血脂项目如载脂蛋白(apolipoprotein,Apo)A1、ApoB和脂蛋白(lipoprotein,Lp)(a)的临床意义、干预手段尚不明确,不建议作为常规检测

4.4.1.2 2.筛查频率

20~40岁成年人每2~5年测量一次血脂(包括TC、LDL-C、HDL-C和TG);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血脂一次;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血脂一次;ASCVD患者每3~6个月测定一次血脂。因ASCVD住院患者,应在入院时或24h内检测血脂。

4.4.1.3 3.重点人群

(1)有ASCVD病史者;(2)存在多项ASCVD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的人群;(3)有早发性心血管病家族史者(指男性一级直系亲属在55岁前或女性一级直系亲属在65岁前患缺血性心血管病),或有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4)皮肤肌腱黄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4.4.2 (二)诊断与评估。(②⑥)

血脂异常的主要危害是增加ASCVD的发病风险。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切点主要适用于ASCVD一级预防目标人群(表1)。

表1 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切点(mmol/L)

分层

TC

LDL-C

HDL-C

HDL-C

TG

理想水平

<2.6

<3.4

合适水平

<5.2

<3.4

<4.1

<1.7

边缘升高

5.2~6.2

3.4~4.1

4.1~4.9

1.7~2.3

升高

≥6.2

≥4.1

≥4.9

≥2.3

降低

<1.0

注:主要适用于ASCVD一级预防目标人群

4.4.2.1 1.病史采集。(②)

(1)年龄、起病特点。

(2)饮食、运动习惯营养状况、体重变化。

(3)个人史及治疗史的询问。

(4)家族史询问:高血压糖尿病家族史、早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家族史、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

(5)皮肤检查皮肤肌腱黄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4.4.2.2 2.体格检查。(②)

(1)测量身高体重

(2)血压心率

4.4.2.3 3.实验室检查。(②⑥)

血脂谱,包括TC、LDL-C、HDL-C和TG。

4.4.2.4 4.血脂异常与ASCVD风险评估。(②⑥)

符合下列任意条件者,可直接列为高危或极高危人群

极高危:ASCVD患者

高危:(1)LDL-C≥4.9mmol/L或TC≥7.2mmol/L

(2)糖尿病患者LDL-C 1.8~4.9mmol/L (或)TC 3.1~7.2mmol/L

且年龄≥40岁

不符合者,评估10年ASCVD发病危险

危险因素

个数*

血清胆固醇水平分层(mmol/L)

TC 3.1~4.1(或)

LDL-C 1.8~2.6

TC 4.1~5.2(或)

LDL-C 2.6~3.4

TC 5.2~7.2(或)

LDL-C 3.4~4.9

高血压0~1个

2个

3个

低危(<5%)

低危(<5%)

低危(<5%)

低危(<5%)

低危(<5%)

中危(5%~9%)

低危(<5%)

中危(5%~9%)

中危(5%~9%)

高血压0个

1个

2个

3个

低危(<5%)

低危(<5%)

低危(<5%)

低危(<5%)

中危(5%~9%)

中危(5%~9%)

中危(5%~9%)

高危(≥10%)

高危(≥10%)

高危(≥10%)

高危(≥10%)

高危(≥10%)

ASCVD10年发病危险为中危且年龄小于55岁者,评估余生危险

具有以下任意2项及以上危险因素者,定义为高危:

◎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BMI≥28kg/m2

◎非HDL-C≥5.2mmol/L(200mg/dl)      ◎吸烟

◎HDL-C<1.0mmol/L(40mg/dl)

图2 血脂异常与ASCVD风险评估

注:*:包括吸烟、低HDL-C及男性≥45岁或女性≥55岁。慢性肾脏病患者的危险评估及治疗请参见特殊人群血脂异常的治疗。ASCVD:动脉粥样硬化心血管疾病;TC:总胆固醇;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非HDL-C: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BMI:身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

4.4.2.5 5.血脂异常的临床分类

表2 血脂异常的临床分类

TC

TG

HDL-C

相当于WHO表型

胆固醇血症

增高

Ⅱa

甘油三酯血症

增高

Ⅳ、Ⅰ

混合型高脂血症

增高

增高

Ⅱb、Ⅲ、Ⅳ、Ⅴ

低HDL-C血症

降低

4.4.2.6 6.血脂异常的病因分类

(1)继发性:是指由于其他疾病所引起的血脂异常,包括肥胖糖尿病肾病综合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功能衰竭、肝脏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原累积症骨髓瘤脂肪萎缩症、急性卟啉病、多囊卵巢综合征等。某些药物利尿剂、非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糖皮质激素等也可能引起继发性血脂异常。

(2)原发性: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与不良生活方式(如高能量、高脂和高糖饮食、过度饮酒等)有关的血脂异常;另一类是由单一基因或多个基因突变所致,多具有家族聚集性,有一定的遗传倾向,故临床上通常称为家族性高脂血症

4.4.3 (三)血脂异常的中医诊断与评估。(⑥)

遵循“四诊合参”原则,重点进行病史、中医症状与体征、舌脉诊综合信息采集,综合评估患者病情。参照2017年发布的《血脂异常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进行中医诊断和辨证

4.5 五、患者治疗。(③④⑤⑦⑨)

4.5.1 (一)治疗目的。

生活方式改善的基础上,根据ASCVD危险程度制定调脂目标,启动治疗及随访,控制伴存的危险因素,以降低ASCVD风险。

4.5.2 (二)健康生活方式及危险因素控制。(④)

1.低脂且均衡饮食(表3)。

表3 降低胆固醇的膳食建议

要素

建议

限制使LDL-C升高的膳食成分

饱和脂肪酸

<总能量的7%

膳食胆固醇

<300mg/d

增加降低LDL-C的膳食成分

植物固醇

2~3g/d

水溶性膳食纤维

10~25g/d

能量

调节到能够保持理想体重或减轻体重

身体活动

保持中等强度锻炼、每天至少消耗200kcal热量

2.控制体重:维持健康体重(BMI 20.0~23.9kg/m2)。

3.身体活动:建议每周5~7天、每次30min中等强度身体活动。ASCVD患者可行运动负荷试验评估安全性,作为参照指导身体活动

4.戒烟:避免吸烟及吸入二手烟。

5.限酒:少量饮酒也可使高TG血症患者TG 进一步升高,提倡限制饮酒。

4.5.3 (三)药物治疗。(③⑦)

1.治疗原则:根据个体ASCVD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启动药物治疗。LDL-C为首要干预靶点,非HDL-C可作为次要干预靶点。

2.治疗目标(表4):

表4 不同ASCVD危险人群LDL-C治疗达标值

ASCVD危险等级

LDL-Cmmol/L

低危、中危

<3.4

高危

<2.6

极高危

<1.8

LDL-C基线值较高不能达目标值者,LDL-C至少降低50%。极高危患者LDL-C基线在目标值以内者,LDL-C仍应降低30%左右。

3.临床调脂达标首选他汀类药物。多数患者适用中等强度他汀,可根据个体情况,适当调整。若胆固醇水平不能达标,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

4.其他血脂异常的干预。

(1)高甘油三酯血症。

血清TG≥1.7mmol/L(150mg/dl)时,首先应用非药物干预措施,包括治疗性饮食、减轻体重、减少饮酒、戒烈性酒等。

若TG水平仅轻、中度升高[2.3~5.6mmol/L(200~500mg/dl)],以降低ASCVD危险为主,根据前述建议选用他汀类药物。经他汀治疗后,如非HDL-C仍未达标,可加用贝特类、高纯度鱼油制剂。

对于严重高TG血症患者,即空腹TG≥5.7mmol/L(500mg/dl),应首先考虑使用主要降低TG的药物,如贝特类、高纯度鱼油制剂或烟酸

(2)低HDL-C血症。

对于HDL-C<1.0mmol/L(40mg/dl)者,主张控制饮食和改善生活方式,目前无药物干预的足够证据。

5.常用降脂药物

(1)降低胆固醇药物:包括抑制胆固醇合成的他汀类药物胆固醇吸收抑制剂及其他如普罗布考胆酸合剂、多廿烷醇等。

1)他汀类:他汀是目前主要的降胆固醇药物,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混合性高脂血症和ASCVD患者。中等强度及高强度他汀类药物列表如下(表5)。

表5 中等强度及高强度他汀类药物

高强度

(每日剂量可降低LDL-C≥50%

中等强度

(每日剂量可降低LDL-C25%50%

阿托伐他汀40~80mg

(80mg国人经验不足,须谨慎使用)

阿托伐他汀10~20mg

瑞舒伐他汀20mg

瑞舒伐他汀5~10mg

氟伐他汀80mg

洛伐他汀40mg

匹伐他汀2~4mg

普伐他汀40mg

辛伐他汀20~40mg

血脂康1.2g

他汀应用取得预期疗效后应继续长期应用,如能耐受应避免停用。如果应用后发生不良反应,可采用换用另一种他汀、减少剂量、隔日服用或换用非他汀类调脂药等方法处理。

绝大多数人对他汀的耐受性良好,其不良反应多见于接受大剂量他汀治疗者。包括:肝功能异常,主要表现为转氨酶升高,发生率约0.5%~3.0%,呈剂量依赖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升高达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及合并总胆红素升高患者,应减量或停药。对于转氨酶升高在正常值上限3倍以内者,可在原剂量或减量的基础上进行观察,部分患者经此处理后转氨酶可恢复正常。失代偿性肝硬化急性肝功能衰竭是他汀类药物应用禁忌证。

肌肉不良反应,包括肌痛、肌炎和横纹溶解患者肌肉不适和(或)无力,且连续检测肌酸激酶呈进行性升高时,应减少他汀类剂量或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新发糖尿病头痛失眠腹痛恶心等,总体发生率不高。

2)胆固醇吸收抑制剂。

依折麦布有效抑制肠道胆固醇吸收安全性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为10mg/d。可与他汀联用增强疗效;或单独用于他汀不耐受的患者。禁用于妊娠期哺乳期

3)其他。

包括普罗布考胆酸合剂、多廿烷醇、红曲提取物相关制剂等,具有一定降胆固醇作用,可参考相关指南酌情使用。

(2)降低甘油三酯药物

1)贝特类。

贝特类通过激活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α(peroxisome proliferator-activated receptor alpha,PPARα)和激活脂蛋白脂酶(lipoprotein lipase,LPL)而降低血清TG水平和升高HDL-C水平。

常用的贝特类药物有:非诺贝特片每次0.1g、每日3次;微粒化非诺贝特每次0.2g/次、每日一次;吉非贝齐每次0.6g、每日2次;苯扎贝特每次0.2g、每日3次。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肝脏肌肉和肾毒性等,血清肌酸激酶和ALT水平升高的发生率均<1%。

2)烟酸类。

烟酸也称作维生素B3,属人体必需维生素。大剂量时具有降低TC、LDL-C和TG以及升高HDL-C的作用,但患者耐受性差。常见不良反应包括颜面潮红、皮疹,其他有肝脏损害、高尿酸血症、高血糖、棘皮症和消化道不适等。慢性活动肝病活动消化性溃疡和严重痛风者禁用。

3)高纯度鱼油制剂。

主要成份为n-3脂肪酸即ω-3脂肪酸。常用剂量为每次0.5~1.0g、每日3次,主要用于治疗高TG血症。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约2%~3%,包括消化症状,少数病例出现转氨酶肌酸激酶轻度升高,偶见出血倾向。

6.新型调脂药物

包括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roprotein convertase subtilisin/kexin type 9,PCSK9)抑制剂等,目前成本较高,可及性差。

7.常用联合用药建议。

(1)他汀与依折麦布联合应用。

两种药物分别影响胆固醇的合成和吸收,可产生良好协同作用。对于中等强度他汀治疗胆固醇水平不达标或不耐受者,可考虑中/低强度他汀与依折麦布联合治疗。

(2)他汀与贝特联合应用。

两者联用能更有效降低LDL-C和TG水平及升高HDL-C水平。适用于有严重高TG血症的混合型高脂血症患者,以及高危心血管疾病患者他汀类治疗后仍存在TG或HDL-C水平控制不佳者。

应重视他汀类和贝特类药物联用时的安全性非诺贝特与他汀类药物合用安全性相对较好。开始合用时他汀宜用小剂量,采取白天服贝特类药物、晚间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方式,避免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并密切监测肌酶和肝酶变化。如无不良反应,可逐步增加他汀剂量

(3)他汀与n-3脂肪酸联合应用。

他汀与鱼油制剂n-3脂肪酸联合应用可用于治疗混合型高脂血症,且不增加各自的不良反应。服用较大剂量n-3脂肪酸有增加出血的危险,并增加糖尿病肥胖患者热卡摄入,不宜长期应用。

4.5.4 (四)中医药治疗。(⑦)

根据具体病情,参照2017年发布的《血脂异常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根据患者辨证分型合理选择中药中医药物疗法

4.6 六、患者管理

4.6.1 (一)医疗机构管理。(⑧⑩⑪⑫)

1.医疗机构应对血脂异常患者按照ASCVD危险评估的分层进行分级管理(表6)。特殊人群血脂异常的管理参见《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16年修订版)。

表6 ASCVD危险分层及分级管理

项目

一级管理

二级管理

ASCVD危险评估

低危、中危

高危、极高危

建立健康档案

立即

立即

药物治疗

立即开始

立即开始

药物治疗(确诊后)

可非药物治疗3个月后不达标时启动

立即开始

随访周期

6~12个月一次

3~6个月一次

随访药物不良反应

6~12个月一次

3~6个月一次

随访合并的危险因素

6~12个月一次

3~6个月一次

随访合并症

6~12个月一次

3~6个月一次

转诊

必要时

必要时

2.由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及时做好电子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并与居民健康档案相衔接,确保健康档案随患者转移

3.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等技术在县域分级诊疗中的应用,逐步统筹县域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设计规范,推动实现县域医共体内转诊患者信息的互联互通、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4.6.2 (二)患者自我管理。

1.提倡血脂异常患者自我管理,也可以成立自我管理小组等互助组织,与其他患者交流经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认识血脂异常的危害,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戒烟限酒、调整饮食、适当运动、心理平衡学习并正确认识降脂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增强防治血脂异常的主动性及药物治疗的依从性,提高药物治疗作用副作用等知晓率。增进医患沟通,提高医疗依从性,遵医嘱执行检查和治疗,定期随访,执行干预行为,并提高医嘱执行率、干预行为知晓率。

4.6.3 (三)启动治疗前后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饮食与非药物治疗者,开始3~6个月应复查血脂水平,如血脂控制达标,则继续非药物治疗,但仍须每6个月至1年复查,长期达标者可每年复查一次。

2.服用调脂药物者,需要进行更严密的血脂监测。参照2016版《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启动药物治疗前检测功能肌酸激酶,进行安全性评估;首次服用调脂药者,应在用药6周内复查血脂及转氨酶肌酸激酶。血脂达标且无药物不良反应者,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一次。如治疗3~6个月后血脂仍未达标,则需调整药物剂量、种类或联合治疗,并在治疗6周内复查。

3.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和调脂药物治疗需长期坚持,才能有更大临床获益。

4.6.4 (四)中医健康管理。(⑧)

1.中医健康状态评估体质辨识或辨证

2.运动调养:指导患者合理开展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中医传统运动,合理控制运动量、运动时间和运动频率

3.情志调理:指导患者合理应用情志相胜、移情养性、顺情疗法、语言疏导、行为暗示等方式,调畅情志,愉悦心情。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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