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方剂学名词。指一种药物剂型。用不同浓度的乙醇为溶媒,提取药材中醇性成分而制成的澄明液体制剂。
酊剂系指药物用规定浓度的乙醇浸出或溶解而制成的澄清液体制剂,亦可用流浸膏稀释制成。
适应证
酊剂收敛散风,杀虫止痒,活血通络。适应证如下:
1.各种慢性或瘙痒性皮肤病如摄领疮、白驳风等。
2.浅表真菌病。
禁忌证
1.凡急性炎症性皮肤病和有破皮、糜烂者均禁用。
2.头面、会阴部皮肤薄嫩处禁用。
准备
1.常用药剂准备 补骨脂酊、苦参酒、复方土槿皮酊、1号癣药水。
2.制法 将生药用白酒或75%乙醇浸泡,密封7~30d,滤过去渣即成。
方法
用棉棒或毛笔蘸药液,直接外涂皮损区,每天1~3次。
注意事项
应盛于遮光密闭容器中,并在凉暗处保存。
质量要求
酊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除另有规定外,含有毒、剧药的酊剂,每100ml应相当于原药物10g;其他酊剂,每100ml相当于原药物20g。
二、含有毒、剧药品酊剂的有效成分,应根据其半成品的含量加以调整,使符合各该酊剂项下的规定。
三、酊剂可用溶解法、稀释法、浸渍法或渗漉法制备。
(1) 溶解法或稀释法:取药物粉末或流浸膏,加规定浓度的乙醇适量,溶解或稀释,静置,必要时滤过,即得。
(2) 浸渍法:取适当粉碎的药材,置有盖容器中,加入溶剂适量,密盖,搅拌或振摇,浸渍3~5日或规定的时间,倾取上清液,再加入溶剂适量,依法浸渍至有效成分充分浸出,合并浸出液,加溶剂至规定量后,静置24小时,滤过,即得。
(3) 渗漉法:照流浸膏剂项下的方法,用溶剂适量渗漉,至流出液达到规定量后,静置,滤过,即得。
四、酊剂一般应制定乙醇量项目检查。
五、酊剂久置产生沉淀时,在乙醇和有效成分含量符合各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情况下,可滤过除去沉淀。
六、酊剂应置遮光容器内密封,在阴凉处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