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艾司奥美拉唑为质子泵抑制剂(Proton Pump Inhibitors,PPIs),常用剂型包括片剂、胶囊、注射剂。
口服可用于治疗GERD:a. 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疗;b. 已经治愈的食管炎患者预防复发的长期治疗;c. GERD的症状控制;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H.pylori,并且:a. 促进H.pylori感染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愈合;b. 防止与H.pylori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复发;
对需要持续NSAIDs治疗的患者:与使用NSAIDs治疗相关的胃溃疡治疗。
注射剂可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GERD的替代疗法;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胃镜下Forrest分级llc-lll);用于降低成人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内镜治疗后再出血风险。
5 适应证
口服[1]:
1. GERD:a. 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疗;b. 已经治愈的食管炎患者预防复发的长期治疗;c. GERD的症状控制;
2. 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H.pylori,并且:a. 促进H.pylori感染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愈合;b. 防止与H.pylori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复发;
3. 需要持续NSAIDs治疗的患者:与使用NSAIDs治疗相关的胃溃疡治疗。
1. 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GERD的替代疗法;
6 合理用药要点
口服[1]:
1. 药片应和液体一起整片吞服,而不应当咀嚼或压碎;
2. 对于存在吞咽困难的患者,可将片剂溶于半杯不含碳酸盐的水中(不应使用其他液体,因肠溶包衣可能被溶解),搅拌,直至片剂完全崩解,立即或在30分钟内服用,再加入半杯水漂洗后饮用。微丸决不应被嚼碎或压破;
3. 对于不能吞咽的患者,可将片剂溶于不含碳酸盐的水中,并通过胃管给药。应仔细检查选择的注射器和胃管的合适程度。
1. 对于不能口服用药的GERD患者,应短期用药(不超过7天),一旦可能,就应转为口服治疗;
2. 对于不能口服用药的Forrest分级llc-lll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患者,推荐静脉滴注本品40 mg,每12小时一次,用药5天;
3. 经内镜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性出血后,应给予患者80 mg艾司奥美拉唑静脉注射,持续时间30分钟,然后持续静脉滴注8 mg/h 维持71.5小时;
4. 注射液的制备是通过加入5 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至本品小瓶中供静脉注射使用,静脉注射时间应至少在3分钟以上;
7 质子泵抑制剂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的应用
特殊人群 | ||||||
肾功能异常 | 无需调整剂量 | 15mg/日 | 无需调整 | 无需调整 | 无需调整 | 慎用 |
肝功能异常 | 严重者 ≤20mg/日 | 慎用 15mg/日 | 重度 ≤20mg/日 | 严重者慎用 | 严重者 ≤20mg/日 | 慎用 |
无需调整 | 慎用 | 无需调整 | 无需调整 | 无需调整 | 无需调整 | |
可以使用 | 经验有限 | 无临床资料 | 无临床资料 | 无临床资料 | 无临床资料 | |
妊娠期用药 | 可以使用 | 利>弊时使用 | 利>弊时使用 | 利>弊时使用 | 慎用 | 不建议服用 |
哺乳期用药 | 对婴儿 影响较小 | 暂停哺乳 | 暂停哺乳 | 暂停哺乳 | 暂停哺乳 | 暂停哺乳 |
备注:*此部分参考国内原研药的药品介绍、FDA妊娠分级及最新临床诊疗指南
7.1 肝、肾功能减退患者质子泵抑制剂的应用
质子泵抑制剂在人体内经肝脏代谢。肝功能减退时,质子泵抑制剂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须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药物在体内代谢过程的影响,以及质子泵抑制剂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1]
质子泵抑制剂本身无肾毒性,在人体内主要经肾脏排出。质子泵抑制剂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须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及质子泵抑制剂在人体内清除途径和比例。[1]
7.2 老年患者质子泵抑制剂的应用
各年龄段的老年人胃内酸度与青年人相似,老年人酸相关性疾病可以用质子泵抑制剂治疗。老年人肾功能不全和轻中度肝功能不全者的质子泵抑制剂药代动力学与青年人相似,无需调整剂量;但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最大曲线下面积(AUCmax)值为肝功能正常者的2~3倍,血浆半衰期明显延长,应用质子泵抑制剂应相应减量。[1]
7.3 儿童患者质子泵抑制剂的应用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肝脏、肾脏的发育尚不完全,大多数药物在儿童体内的药动学特点与成人相比有明显差异。目前儿童使用质子泵抑制剂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且儿童剂型较少,主要用于小儿GERD、消化性溃疡和H.pylori感染的治疗,具体可应用的适应证可参考临床应用指南,根据体重和年龄计算儿童用药的剂量。[1]
7.4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质子泵抑制剂的应用
质子泵抑制剂用于妊娠妇女的临床资料有限。除难治性、严重的GERD外,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对于治疗酸相关疾病,仅对于在调整生活方式的基础治疗及抗酸剂、H2RA、胃黏膜保护剂治疗效果不佳时,充分评估患者的获益和风险后,方予以考虑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在妊娠前1个月以及妊娠的第1~3个月避免使用任何质子泵抑制剂。[1]
关于质子泵抑制剂用于哺乳期女性的临床研究较少,胎儿的风险不能被除外,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如必须使用,大部分质子泵抑制剂服药期间应暂停哺乳[1]。
8 参考资料
- ^ [1] 国家卫生健康委,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Z].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