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6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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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BZ/T 300.66—201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ì 66bù fēn :běn 、jiǎ běn 、èr jiǎ běn hé yǐ běn

2 英文参考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66: Benzene, toluene, xylene and ethyl benzene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00.66—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66: Benzene, toluene, xylene and ethyl benzen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09日《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7〕24号)发布,2018年05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部分代替GBZ/T 160.42—2007。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24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1

GBZ/T 30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

2

GBZ/T 300.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部分:锑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004

3

GBZ/T 30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2004

4

GBZ/T 30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2004

5

GBZ/T 300.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004

6

GBZ/T 300.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部分:镉及其化合物

GBZ/T 160.5—2004

7

GBZ/T 300.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GBZ/T 160.6—2004

8

GBZ/T 300.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部分:铯及其化合物

9

GBZ/T 300.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

GBZ/T 160.7—2004

10

GBZ/T 300.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部分:钴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2004

11

GBZ/T 300.1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部分:铜及其化合物

GBZ/T 160.9—2004

12

GBZ/T 300.1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部分:铟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3—2007

13

GBZ/T 300.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0—2004

14

GBZ/T 300.1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部分:镁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15

GBZ/T 300.1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3-2004

16

GBZ/T 300.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4-2004

17

GBZ/T 300.1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9部分:钼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5—2004

18

GBZ/T 300.2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1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7—2004

19

GBZ/T 300.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20

GBZ/T 300.2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3部分:锶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9—2004

21

GBZ/T 300.2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4部分:钽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0—2004

22

GBZ/T 300.2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5部分:铊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1—2004

23

GBZ/T 300.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6部分:锡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22—2004

24

GBZ/T 300.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7部分: 二月桂酸二丁基锡、三甲基氯化锡和三乙基氯化

25

GBZ/T 300.2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8部分:钨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3-2004

26

GBZ/T 300.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9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4-2004

27

GBZ/T 300.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0部分:钇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4—2007

28

GBZ/T 300.3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1部分:锌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5—2004

29

GBZ/T 300.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2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6—2004

30

GBZ/T 300.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

31

GBZ/T 300.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4部分: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

32

GBZ/T 300.3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5部分:三氟化硼

GBZ/T 160.27—2004

33

GBZ/T 300.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GBZ/T 160.28—2004

34

GBZ/T 300.3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8部分:二硫化碳

GBZ/T 160.33—2004

35

GBZ/T 300.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3部分:叠氮酸和叠氮化钠

GBZ/T 160.29—2004

36

GBZ/T300.4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5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GBZ/T 160.30—2004

37

GBZ/T 300.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6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38

GBZ/T 300.4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31-2004

39

GBZ/T 300.4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过氧化氢

GBZ/T 160.32-2004

40

GBZ/T 300.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160.33—2004

41

GBZ/T 300.5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2部分:氯化亚砜

42

GBZ/T 300.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4—2004

43

GBZ/T 300.5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4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5—2004

44

GBZ/T 300.5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8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5—2007

45

GBZ/T 300.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9部分:挥发有机化合物

46

GBZ/T 300.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160.38—2007

47

GBZ/T 300.6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1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环戊二烯

GBZ/T 160.39—2007

48

GBZ/T 300.6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GBZ/T 160.40—2004

49

GBZ/T 300.6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4部分:石蜡

50

GBZ/T 300.6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5部分:环己烷甲基环己烷

GBZ/T 160.41—2004

51

GBZ/T 300.6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GBZ/T 160.42—2007

52

GBZ/T 300.6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8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53

GBZ/T 300.6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9部分:联苯和氢化三联苯

GBZ/T 160.43—2004

54

GBZ/T 300.7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

GBZ/T 160.45—2007

55

GBZ/T 300.7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7部分:四氟乙烯六氟丙烯

56

GBZ/T 300.7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GBZ/T 160.46—2004

57

GBZ/T 300.8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0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58

GBZ/T 300.8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GBZ/T

160.47-2004

59

GBZ/T 300.8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2部分:苄基氯和对氯甲苯

60

GBZ/T 300.8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3部分:溴苯

61

GBZ/T

300.8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4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GBZ/T 160.48—2004

62

GBZ/T

300.8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

63

GBZ/T

300.8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64

GBZ/T

300.8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8部分:氯乙醇和1,3-二氯丙醇

65

GBZ/T

300.9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3部分:五氯酚五氯酚钠

GBZ/T 160.51—2007

66

GBZ/T 300.9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7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1-甲氧基-2-丙醇

GBZ/T 160.82—2007

67

GBZ/T

300.9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160.54—2007

68

GBZ/T 300.1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1部分:三氯乙醛

69

GBZ/T 300.1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GBZ/T 160.55—2007

70

GBZ/T 300.1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4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异丁基甲酮

71

GBZ/T 300.1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0部分:氢醌间苯二酚

GBZ/T 160.57—2004部分替GBZ/T 160.51—2007

72

GBZ/T 300.11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2部分:甲酸乙酸

GBZ/T 160.59—2004

73

GBZ/T 300.11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4部分:草酸对苯二甲酸

74

GBZ/T 300.1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5部分:氯乙酸

75

GBZ/T 300.1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8部分:乙酸酐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

GBZ/T 160.60—2004

76

GBZ/T 300.1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甲酸乙酯

GBZ/T 160.63—2007

77

GBZ/T 300.1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6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

78

GBZ/T 300.1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类

GBZ/T 160.64—2004

79

GBZ/T 300.1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氯乙酸乙酯

GBZ/T 160.65—2004

80

GBZ/T 300.1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0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66—2004

81

GBZ/T 300.1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2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GBZ/T 160.67—2004

82

GBZ/T 300.1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3部分: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

GBZ/T 160.68—2007

83

GBZ/T 300.1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4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84

GBZ/T 300.13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6部分: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

GBZ/T 160.69-2004

85

GBZ/T 300.1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7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环己胺

86

GBZ/T 300.13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9部分:乙醇

GBZ/T 160.70—2004

87

GBZ/T 300.14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0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GBZ/T 160.71—2004

88

GBZ/T 300.14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2部分:三氯苯

GBZ/T 160.72—2004

89

GBZ/T 300.1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3部分:对硝基苯

90

GBZ/T 300.1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6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GBZ/T 160.74—2004

91

GBZ/T 300.14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9部分:杀螟松倍硫磷、亚胺硫磷和甲基对硫磷

GBZ/T 160.76—2004

92

GBZ/T 300.15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0部分:敌敌畏甲拌磷、和对硫磷

93

GBZ/T 300.1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1部分:久效磷、氧乐果异稻瘟净

94

GBZ/T 300.1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3部分:磷胺内吸磷甲基内吸磷马拉硫磷

95

GBZ/T 300.1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

GBZ/T 160.80—2004

96

GBZ/T 300.1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0部分:洗衣粉酶

GBZ/T 160.81—200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1月9日

5 前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6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Z/T 160.4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烃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42—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填充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苯、甲苯、二甲苯的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刘黛莉、李志华。

——苯、甲苯、二甲苯的溶剂解吸和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严怀曾、徐以盛。

——乙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中毒控制所。

主要起草人:黄雪祥。

——乙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叶能权、陆展荣。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151-1999;

——WS/T 152-1999;

——WS/T 153-1999;

——GB/T 16044-1995;

——GB/T 16045-1995;

——GB/T 16047-1995;

——GB/T 16048-1995;

——GB/T 16050-1995;

——GB/T 16051-1995;

——GBZ/T 160.42—2004;  GBZ/T 160.42—2007。

6 标准正文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6.1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工作场所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无泵型采样溶剂解吸和热解吸-气相色谱法,乙苯的溶剂解吸和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气中蒸气态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浓度的检测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气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

6.3 3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基本信息

化学物质

化学文摘号

(CAS号)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Benzene)

71-43—2

C6H6

78.1

甲苯

(Toluene)

108-88-3

CH3C6H5

92.1

二甲苯

(Xylene)

1330-20-7

(CH32C6H4

106.2

对二甲苯

(p-Xylene)

106-42-3

p-(CH32C6H4

邻二甲苯

(o-Xylene)

95-47-6

o-(CH32C6H4

间二甲苯

(m-Xylene)

108-38-3

m-(CH32C6H4

乙苯

(Ethyl benzene)

100-41-4

C2H5C6H5

106.2

6.4 4 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

6.4.1 4.1 原理

气中蒸气态苯、甲苯和二甲苯用无泵型采样器采集,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检测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4.2 4.2 仪器

4.2.1  无泵型采样器,内装活性炭片。

4.2.2 溶剂解吸瓶,10mL。

4.2.3 注射器,1mL。

4.2.4 微量注射器

4.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温:8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250℃;

e) 载气(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4.3 4.3 试剂

4.3.1 二硫化碳,色谱鉴定干扰峰。

4.3.2 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为0.8787mg。

4.3.3 甲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为0.8669mg。

4.3.4 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分别为0.8802mg、0.8642mg和0.8611mg。

4.3.5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二硫化碳,准确称量后,分别加入一定量的苯、甲苯和/或二甲苯,再准确称量,用二硫化碳定容。由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苯、甲苯和/或二甲苯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4.4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4.4.2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无泵型采样器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呼吸带,或悬挂在呼吸带高度的支架上,采集2h~8h空气样品采样后,立即密封无泵型采样器,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保存15d。

4.4.3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无泵型采样器的进出气口,并立即封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4.5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活性炭片放入溶剂解吸瓶中,加入5.0mL二硫化碳,封闭后,解吸30min,不时振摇。样品溶液供测定。

4.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二硫化碳稀释标准溶液成表2所列的浓度范围的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苯、甲苯和/或二甲苯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表2 标准系列的浓度范围

化学物质

浓度范围/(μg/mL)

甲苯

邻二甲苯

对二甲苯

间二甲苯

0.0~878.7

0.0~866.9

0.0~880.2

0.0~864.2

0.0~861.1

4.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浓度(μig/mL)。若样品溶液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二硫化碳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4.6 4.6 计算

4.6.1 按式(1)计算空气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一空气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0一测得的样品溶液中苯、甲苯和/或二甲苯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k——无泵型采样器采样流量,单位为毫升每分(mL/min),由生产厂家提供;

t——采样时间,单位为分(min)。

4.6.2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4.7 4.7 说明

4.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测定范围、最低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度(按采样2h计算)、相对标准偏差、吸附容量和解吸效率等方法性能指标见表3。表中的方法性能指标与使用的无泵型采样器有关。

表3 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性能指标

化合物

性能指标

甲苯

二甲苯

检出限/(μg/mL)

4.5

9

24.5

定量下限/(μg/mL)

15

30

82

定量测定范围/(mg/m3

8~494

18~542

58~630

最低检出浓度/(mg/m3

2

6

18

最低定量浓度/(mg/m3

8

18

58

相对标准偏差/%

8.3

3.3

5.2

吸附容量/mg

>9

>9

>18

解吸效率/%

102

98.8

104

4.7.2 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风速及可能存在的共存物不影响测定;但采样时,无泵型采样器不能直对风扇或风机。采样时要注意防止超过吸附容量。

4.7.3 本法也可采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

4.7.4 无泵型采样器的操作(如采样溶剂解吸方法)、吸附容量和采样流量(k)等由生产厂家提供。

4.7.5 本法的色谱分离图见图1。

示意图.PNG

说明;

1——丙酮

2——二氯甲烷

3——二硫化碳

4——丁酮;

5——乙酸乙酯

6——三氯甲烷

7——1,2二氯乙烷

8,9——苯,环己烷

10——三氯乙烯

11——甲基环己烷

12——甲苯;

13——氯苯

14——乙酸丁酯;

15——乙苯:

16,17——对二甲苯,间二甲苯;

18——苯乙烯

19,20——环己酮,邻二甲苯。

图1 色谱分离

6.5 5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6.5.1 5.1 原理

气中蒸气态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用活性炭采集,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检测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5.2 5.2 仪器

5.2.1 活性炭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活性炭。

5.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OmL/min~500mL/min。

5.2.3 溶剂解吸瓶,5mL。5.2.4 微量注射器

5.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温:8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200℃;

e) 载气(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5.3 5.3 试剂

5.3.1 二硫化碳,色谱鉴定干扰峰。

5.3.2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二硫化碳,准确称量后,分别加入一定量的一种或多种待测物,再准确称量,用二硫化碳定容。由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待测物的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5.4 5.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5.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5.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5.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保存7d,置4℃冰箱内可保存14d。

5.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5.5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处理:将前后活性炭分别放入两支溶剂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二硫化碳,封闭后,解吸30min,不时振摇。样品溶液供测定。

5.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二硫化碳稀释标准溶液成表4所列的浓度范围的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表4标准系列的浓度范围

化学物质

浓度范围/(μg/mL)

甲苯

邻二甲苯

对二甲苯

间二甲苯

乙苯

0.0--878.7

0.0~866.9

0.0~880.2

0.0~864.2

0.0~861.1

0.0~870.0

5.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二硫化碳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5.6 5.6 计算

5.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5.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1、c2——测得的前后样品溶液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D——解吸效率,%。

5.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5.7 5.7 说明

5.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测定范围、最低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度(以采集1.5L空气样品计)、相对标准偏差、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和解吸效率等方法性能指标见表5。应测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表5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性能指标

化合物

性能指标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检出限/(μg/mL)

0.9

1.8

4.9

2

定量下限/(μg/mL)

3

6

16

6.4

定量测定范围/(μg/mL)

3~900

6—900

16~900

6.4~900

最低检出浓度/(mg/m3

0.6

1

3

1

最低定量浓度/(mg/m3

2

4

11

4

相对标准偏差/%

4.3~6

4.7~6.3

4.l~7.2

2

穿透容量/mg

7

13.1

10.8

20

解吸效率/%

>90

>90

>90

>90

5.7.2 本法也可使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

5.7.3 本法的色谱分离图见图1。特丁基甲苯的色谱分离图见图2。

示意图.PNG

说明:

1——二硫化碳

2——甲苯;

3——邻二甲苯;

4——对特丁基甲苯;

5——间特丁基甲苯;

6——邻特丁基甲苯。

图2 特丁基甲苯色谱分离

6.6 6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6.6.1 6.1 原理

气中蒸气态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用活性炭采集,热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检测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6.2 6.2 仪器

6.2.1 活性炭管,热解吸型,内装100mg活性炭。

6.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0mL/min~500mL/min。

6.2.3 热解吸器。

6.2.4 注射器,1mL、100mL。

6.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0.32mm×0.5μm,FFAP;

b) 柱温:80℃;

c) 汽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200℃;

e) 载气(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6.6.3 6.3 试剂

6.3.1 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为0.8787mg。

6.3.2 甲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为0.8669mg。

6.3.3 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分别为0.8802mg、0.8642mg和0.8611mg。

6.3.4 乙苯,20℃时,1μL液体的质量为0.8670mg。

6.3.5 标准气:临用前,用微量注射器分别准确抽取1.0μL -种或多种待测物,注入100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100.0mL,计算其浓度,为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标准气。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气配制。

6.6.4 6.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6.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6.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1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6.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50m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6.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保存7d,置4℃冰箱内可保存14d。

6.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6.5 6.5 分析步骤

6.5.1 样品处理:将活性炭管放入热解吸器中,其进气口一端与100mL注射器相连,另一端与载气(氮)相连,用50mL/min流量,于350℃下解吸至100.0mL。样品气供测定。

6.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100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用清洁空气稀释标准气成表6所列的浓度范围的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0.50m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和/或乙苯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表6 标准系列的浓度范围

化学物质

浓度范围/(μg/mL)

甲苯

邻二甲苯

对二甲苯

间二甲苯

乙苯

0.0~0.879

0.0~0.867

0.0~0.880

0.0~0.864

0.0~0.861

0.0~0.870

6.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气和样品空白气,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浓度(μg/mL)。若样品气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清洁空气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6.6 6.6 计算

6.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6.6.2 按式(3)计算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浓度:

公式.PNG

式中:

C——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0——测得的样品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或乙苯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100——样品气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D——解吸效率,%。

6.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6.7 6.7 说明

6.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定量测定范围、最低检出浓度最低定量浓度(以采集1.5L空气样品计)、相对标准偏差和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等方法性能指标见表7。应测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表7 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性能指标

化合物

性能指标

甲苯

二甲苯

乙苯

检出限/(μg/mL)

0.0005

0.001

0.002

0.002

定量下限/(μg/mL)

0.0016

0.0033

0.0066

0.0066

定量测定范围/(μg/mL)

0.0016~   0.88

0.0033~0.87

0.007~0.87

0.007~0.87

最低检出浓度/(mg/m3

0.033

0.07

0.13

0.13

最低定量浓度/(mg/m3

0.1

0.2

0.46

0.46

相对标准偏差/%

1.9~5.2

3.3~5.1

3.0~6.2

1.1~2.8

穿透容量/mg

7

13.1

10.8

20

6.7.2 本法也可使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6.7.3 样品解吸后,解吸气应当天尽快测定。

6.7.4 若工作场所气中待测物浓度较高,可能会发生穿透时,应串联两根热解吸活性炭采样。6.7.5 本法的色谱分离图见图1。

编辑:sun、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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