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260—2014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

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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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BZ/T 260—2014 zhí yè jìn jì zhèng jiè dìng dǎo zé

2 英文参考

Guideline of identification of contraindication to job placement

ICS 13.100

C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60—2014《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Guideline of identification of contraindication to job placement)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3日发布,自2015年03月01日起实施。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中毒控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匡兴亚、周安寿、黄金祥、朱秋鸿、邹和建、黄汉林、胡英华、冯克玉、倪为民。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职业禁忌证的定义、界定原则、判定条件和判定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殊作业岗位和特殊生理人群的职业禁忌证界定。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7 职业禁忌证界定原则

4.1 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

4.2 只能针对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定的工种或特种工作。

4.3 应在确定录用劳动者从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之后方可界定。

4.4 职业禁忌证界定应在定义中明确,而非随时间和康复情况变化,但进行职业禁忌证的界定不应该是一次性的。

4.5 在评定劳动者的适应能力时,首先是要求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其达到GBZ 2的规定

8 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判定为职业禁忌证

a)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导致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

b)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c)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

d)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

e)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

f) 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9 职业禁忌证判定注意事项

6.1 上岗前体检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并应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

6.2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发现的健康损害是否是职业禁忌证,应和接触的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健康损害相鉴别。

6.3 特种作业人群如汽车驾驶员、消防人员等可参见相关的职业健康要求。

6.4 职业禁忌证主要是对接触特定的具有慢性毒性作用职业病危害因素,只有急性毒性损害的物质原则上不应有禁忌证。

6.5 评估个体对接触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某项特定作业适应程度时,应与基础值做比较,或与参照人群的均值做比较

6.6 判定是否为职业禁忌证时,需要综合分析个体的健康状况在暴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或限值(依据GBZ 2)以下时,是否增加或引发职业病危害风险。既要考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频率、强度和时间,也要考虑个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的轻重程度和适应程度。

6.7 职业禁忌证的判定应综合考虑职业暴露的特征和个体健康状况,没有绝对的职业禁忌证

10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职业禁忌证界定的目的是贯彻预防为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确保从业者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使工作适应工人,每个工人适应其工作。

A.2 职业禁忌证的界定应平衡健康与就业权利的关系,尽最大努力保证劳动者平等、公正的就业机会。职业禁忌证的界定应强调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或损害间存在必然联系,并考虑关联程度。

A.3 职业禁忌证的界定是相对的,因环境、时间而变化,且因个体而异。既要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频率、强度和接触时间,也要顾及该个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的轻重程度和适应程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个人保护健康意识下的工作潜能职业禁忌证需要因时间、健康状况和就业情形的变化多次评价,不是一成不变的。

A.4 根据《职业病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应按职业禁忌证判定要求规范用工制度,用工期间也应按职业禁忌证规定调离工作岗位。

编辑:banlang 审核: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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